A. 高级法院院长退休年龄
法律分析:法院干部退休年龄跟国家规定是统一的,男职工满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为退休年纪。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B. 一个省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退休年龄是多少或是工作年龄满多少退休
男职工60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职工50周岁退休。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C. 部级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省部级官员退休年龄有哪些规定
退休是今年所有人讨论的焦点话题,如今对于退休政策大部分地区都做出了不一样的调整,包括省级干部退休年龄的新规定。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国家级正职的职务有: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家总理、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全国军委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除此之外还有正部级和副部级。
国家部级干部还有国家级副职:中央政治局常委、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国家副总理、国务委员、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一般来说,国家部级干部的工作年龄是在70岁以下,而关于退休年龄则没有具体的规定,大概范围是在75岁左右,而退休这种事是要中央、人大、政协、国务院等决定;部级干部的退休年龄是由80年代和90年代中组部和党中央的两个相关的文件来决定的。省部级的党政机关干部的退休时间是65岁,但是如果任期未满,则可以延长三年,至68岁左右;省部级的副职干部退休年龄一般是在60岁,然后的工作可能会退居二线。
D. 法院院长多少岁退二线
法律分析:按照现行退休政策的规定,干部的离休退休年龄为: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担任厅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批准可提前离休退休。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适当推迟离休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 各级干部退休年龄是多大
【法律分析】
各级干部退休年龄:
正国级70岁:75周岁左右,要根据一届中央、人大、国务院、政协的任期需要由党中央决定。国家级正职有国家主席、副主席,总理、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军委主席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
副国级70岁:国家级副职有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副总理、国务委员、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长、最高检检察长。
正省部级65岁:省部级党政正职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岁。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省委、自治区委、市委书记职务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应当到年满67岁、或68岁离开实权部门。
副省部级60岁:省部级副职是65岁,但60岁以后要安排在人大、政协等“二线”。
副省部级满60岁离开实权部门,或退休,或转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任闲职、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常委、专门委员会主任,或转为“二政府”的政府协会、社团组织任职,或转到大学担任兼职教授,作为退休前的过度。
正厅级及以下,男性60岁,女性55(副处级以上女干部可以60岁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F. 省管干部年龄要求
省部级的党政机关干部的退休时间是65岁。但是如果任期未满,则可以延长三年,至68岁左右。
国家级正职的职务有: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家总理、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全国军委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除此之外还有正部级和副部级。
国家部级干部还有国家级副职:中央政治局常委、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国家副总理、国务委员、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一般来说,国家部级干部的工作年龄是在70岁以下,而关于退休年龄则没有具体的规定,大概范围是在75岁左右,而退休这种事是要中央、人大、政协、国务院等决定;部级干部的退休年龄是由80年代和90年代中组部和党中央的两个相关的文件来决定的。省部级的党政机关干部的退休时间是65岁,但是如果任期未满,则可以延长三年,至68岁左右;省部级的副职干部退休年龄一般是在60岁,然后的工作可能会退居二线。
G. 法院工作人员退休年龄
法律分析:(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