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达到退休年龄单位不给申报办理退休怎么办
此案例
西安市某国企单位的职工赵先生来电说,他已经62岁了,由于自身原因曾经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还有一万余元没有还清。目前,单位既不给他办理退休手续,也不发放生活费。不知单位这样做有没有法律依据?
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办公室的邹文生对此解释说,单位不给赵先生办理退休手续的做法是不对的。根据国家劳动部门办理企业职工退休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包括干部)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消尺纯55周岁,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赵先生62岁了,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时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给企业造成经济拿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退休后的赔偿问题,应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邹文生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同于劳动者的工资,它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后,所享受的一种社会保障待遇,是离退人员的“养命钱”。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发到退休人员手中,企业主管部门不得挤占、挪用或延缓发放。赵先生的单位以退休金抵偿欠款的做法不对,也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赵先生可依据相关政策尽快与困桐单位协调此事。
『贰』 企业工会主席可以65岁退休吗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回弱病残干部的答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叁』 学校工会主席职务退职年龄的规定是多少岁
法律上没退职年龄 只有退休年龄 或者任职年限 。普通学校的工会主席 退休年龄目前是男60岁 女55岁
『肆』 工会主席任职的年龄有何要求
国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就是只要是企业正式员工就行! 可以参选。你看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41年生,今年都68了还在当,在中国,没有什么不可能。
如果不想让你参选,我想肯定会用下面文件精神的来压你:
根据国务院文件对干部和工人退休年龄的规定,企业干部法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年满50周岁。
『伍』 工会主席多大岁数退休
根据国家要求退休,一般男60周岁,女55周岁,特殊工种男55周岁,女45周岁
『陆』 退休人员还保留工会会员资格吗
退休人员来会保留工会会员资格源。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八条:“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职工在职时已加入工会,并一直履行会员义务,加入工会的职工退休后是否还是工会会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职工退休后如果本人健康情况允许,仍然可以参加工会活动,仍然可以履行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6)工会干部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工会会员资格福利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参考资料
网络-中国工会章程
『柒』 对于退休职工,还需要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吗
1、退复休职工已不属于法定的劳动者,不制需要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捌』 五问延迟退休:还需哪些程序
一问:政策落地还需经过哪些程序?
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明确,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从人社部拿出方案,到最终全面实施,中间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些业内人士和代表委员表示,至少还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按程序报批、各地出台细则三道程序。
有多年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保工作经验的全国人大代表项晓云说,延迟退休政策涉及面广,各方观点、意见尚不统一,因此政策方案制定后,必须要经过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完善修改,才能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政策出台后能够快速落地。
据新华社报道,当前男干部、工人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的退休年龄,是根据国务院1978年制定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确定的,当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此外,中组部和人社部去年出台政策,明确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岁退休,如本人申请可在55岁时自愿退休。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对退休年龄并未有其他详细规定,因此,延迟退休政策可能不涉及法律修改,“不过,方案完成修改后,肯定还需经过相应程序报经批准,才能最终出台。”
还有专家指出,参考养老“并轨”政策实施过程,延迟退休政策出台后,各地还将结合实际情况,在国家政策基础上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便于基层执行落实。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这项政策可能有若干年缓冲期。2016年开始征求意见,如果2017年正式出台,可能要在2022年左右开始实施。
二问:是否会挤占就业岗位?
目前,全国每年毕业700多万名大学生,去产能也涉及百万人安置问题。有人担忧,延迟退休与去产能可能对就业产生多向挤压,导致就业岗位大量减少。
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表示,延迟退休和减少就业岗位不是简单线性替代关系。目前,我国经济结构、就业结构、企业结构都处在转型过程中,延迟退休带来的就业压力能够通过结构性转移就业缓解。例如,在与老人、儿童相关的服务业领域仍有上千万岗位的缺口。
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丽宾表示,按照小步慢走、渐进到位、区别对待、分步实施的原则,如果延迟退休2021年从女职工开始实施,据测算,影响的就业岗位数当年为77万个左右,2037年为171万个左右,2050年末为175万个左右。在这一长期的过程中,我国人口结构会有很大的改变,延迟退休对我国就业冲击有限,不必过分担心。
金维刚表示,延迟退休实施后可能会对灵活就业人员、企业效益不好的员工和长期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产生一定影响。全国政协委员朴惠善等一些代表委员提出,在机关事业单位,若不相应增加编制和职数,年轻人在晋升等方面可能受到直接影响,需要研究解决办法。
三问:社保费率会降吗?
有观点认为,延迟退休意味着企业和个人的社保支出总量将继续增加,不利于企业减负和释放生产力。随着延迟退休,社保费率能否下降受到关注。
尹蔚民表示,如果能够顺利完成推行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等,在确保发放养老金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一位在基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可以把社保费率下降作为延迟退休的配套政策,同步推出。
四问:能解决社保基金缺口问题吗?
有观点认为,延迟退休政策推出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应对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缺口。2011年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有14个,2012年为19个。日前,人社部表示,去年收不抵支省份为7个,数量有所减少,且都有累计结余。而全国养老保险基金2015年总收入2.7万亿元,支出2.3万亿元。
褚福灵表示,延迟退休后职工缴费年限延长,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转总体肯定利好,养老金水平也会相应提高。
此外,有研究显示,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
五问:劳动者意愿不同能否实行“弹性选择”?
一些工会界政协委员表示,延迟退休牵涉广泛,建议循序渐进,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部门有一定的差异性和灵活度,为劳动者设置弹性空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李兰说,要在区别对待、分步实施的情况下,提前公示,做好意见征集,可考虑充分尊重大家合理的个人选择。
有人大代表表示,延迟退休不仅仅是“多劳动几年”的问题,应该统筹考虑国家社保体系的完善。
朴惠善建议:“在延迟退休的同时,应相应增加岗位配置等指标,让年轻人看到希望,让‘老人’更安心地工作。”
『玖』 工会法人任职期未满,到了退休年龄要退休吗
要。
根据复1978年6月国制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