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省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x缴费年限x1%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第1年缴费工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第n年缴费工资/第n-1年职工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议》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 应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2. 江西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
根据江西省的规定,养老保险是不可以一次性买完的。而且未缴纳满15年者是需要退回个人缴纳部分的。
依据《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细则》
62.1995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后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连续工龄加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按本人全部缴费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连续工龄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一次性发给两个半月的生活补助费或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计发生活补助费标准时,连续工龄加缴费年限尾数满1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1年计算。
63.1995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职工,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本意见实施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对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1日之间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城镇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延续缴费满15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其中男性延续缴费至65周岁,女性延续缴费至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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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西人社怎么查询养老金发放
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推出的社保个人服务网页,可以查询到详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记录,并可以打印社保清单。 通过社保卡号、电脑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注册账号密码,凭借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社保局系统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4. 江西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查询
江西省人口计生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作者:佚名日期:2009年12月19日来源:本站原创【字体:大中小】59各设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了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切实解决他们在计划生育中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颁发了《关于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确保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贯彻落实,现制定和下发与该规定相配套的实施意见。
一、关于规定中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的条件
(一)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条件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实施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条件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农村独女、二女家庭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农村二女户家庭,2008年一月以后夫妇双方中落实了绝育手术的一方;2、以往生育一女一男,后男孩死亡而成为一女户家庭夫妇双方中落实了绝育手术的一方。
(四)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执行条件按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为农村独生子女办理健康平安保险的指导意见》(赣人口字[2005]6号)和江西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2008年度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计生协办字[2008]3号)的规定执行。
(五)对农村不再生育的独女家庭和已实行绝育措施的二女家庭实行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保险扶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农村一女户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2、农村二女户家庭夫妇双方已有一方实行了绝育措施的。从2008年1月1日起享受新农合扶助。
(六)对农村主动放弃生育二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农村家庭;符合生育二胎政策,主动放弃再生育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女方年满45周岁。
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资格确认
(一)本人申请: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及计划生育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实施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按国家统一要求)。本人申请工作在当年1月15日前完成。
(二)张榜公布: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对象逐户上门核实无误并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张榜公布一周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代表会议参加人员必须是具有代表性的村干部、计生协会理事、重要知情人及多名村(居)民代表。村级上报时间为2月15日前。
(三)乡级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村级上报的《申请表》进行初审,与此同时根据WIS系统提供的相关情况(含本人没有申请的),组织专人上门逐人逐户核实情况。经过认真审核的名单和基本情况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张榜公示三天,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乡级初审工作在3月15日前完成。
(四)县级确认:3月31日前县级人口计生委会同计生协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进行审核确认,对有疑问或情况不清楚的,必须派人上户核对。县级于4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对象个案录入“江西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并将本县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汇总表》报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发规科。要求上报的总人数必须与个案信息相对应。
(五)设区市汇总: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共同负责对上报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进行审核,于5月10日前将本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汇总表》上报省人口计生委发规处,并与市财政局两家联合向省人口计生委和省财政厅上报关于本年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人数和所需经费。
(六)下拨经费:省人口计生委对扶助对象个案质量进行抽查验收后,与省财政厅一起根据各设区市上报的本年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对象人数下达经费。
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一)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资金的管理继续参照省财政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三家联合印发的赣财教(2005)110号文件《江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根据“江西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和WIS系统提供的数据和调研掌握的情况,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于每年的元月25日和9月15日前、市级人口计生部门于每年的元月底和9月20日前,分别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实际享受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人数及资金发放情况和下年度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和资金需求计划,并同时上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
(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经费由县级财政设专帐管理。省市财政依据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汇总表》分头下拨,于每年7月31日前及时足额拨付到县级财政专户。乡级承担部分由乡镇政府统筹也于上述时间上缴至县财政。县级财政负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经费的统一管理、核算、支付,其中直接发放个人部分由财政委托代理机构纳入“一卡通”发放渠道直接发放到人,用于保险部分由财政会同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与所选择的保险机构按签订的协议支付。
(四)代理发放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代理服务协议的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储蓄账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于每年8月31日前将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在12月31日前将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资料报送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并会同人口计生部门输入“江西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
四、执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规定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做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对象认定的资格条件、申报程序、上报时间、资金管理和发放办法等全省统一做法,以确保政策统一、操作一致。
(二)阳光操作。要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资格认定条件的公开宣传,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若干规定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认对象要张榜公布,确保接受群众监督;操作要公开透明、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三)直补到人。除保险资金外,所有扶助金的发放纳入“一卡通”管理渠道,直接发放到人。
(四)分工负责。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项系统工程。为保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若干规定执行中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机制的顺利运行,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格确认,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代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在人口计生委内部的分工:计生协作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业务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出台政策、搞好利导评估;发展规划部门负责资格认定、数据汇总上报和信息录入;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对象资格条件政策解答;宣传部门负责利导机制的宣传和教育;基财部门负责经费调配和预决算;监察室负责整个过程的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上报;宣教中心、科技指导所等相关处室也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工作的领导
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要把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机制若干规定作为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计生委要成立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制,级级认真抓落实。要做到计生委主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协会协同抓。为确保扶助对象“一个不漏、一个不错”,继续坚持执行奖励扶助对象认定的“三个严格”“十道程序”的做法。
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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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江西省养老保险查询
可以使用支付保查询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手机支付宝APP,并点击登录,如下图;
6. 江西省教师退休工资发到什么帐号上
摘要 退休的教师退休工资按照"中人"的标准发放。退休教师工资怎么算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教龄满30的老师津贴会按照100%发放。
7. 已退休在江西人社查养老待遇查不到
摘要 您好!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查不了医保卡上个人账户的余额,与当地的医保信息系统有很大的关系。或者与查询方式有很大的关系。可直接携带本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去查询,或者拨打当地社保咨询电话12333查询
8. 江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查询
我国现有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两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江西广昌的居民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参加哪一种养老保险。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少,但退休后领取的养老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的村(居)委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手续的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重残一、二级和重点优抚对象还需同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由村级协办员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相对多一些,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多一些。在单位上班,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选择参加。个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由单位的专办员代为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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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江西省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8月份退休、工龄39年8个月退休金能给多少元
摘要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储蓄额÷计发月数(13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