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四川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及解释
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各市(州)需在8月底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专题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报告。
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
2. 四川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四川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为:基本养老金增加42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3%;与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挂钩部分,对退休人员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满1年增加0.7元,对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1.高龄退休人员。(1)满70岁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5元;(2)满80岁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5元;(3)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5元。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分别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法律依据:《四川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3%;与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挂钩部分,对退休人员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满1年增加0.7元,对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三)适度倾斜。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5元;
(2)满80岁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5元;
(3)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5元。
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分别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3. 四川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公布了吗
养老金的调整速度比以前快得多。前些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公布了养老金的调整比例。5月、6月、7月,各省市公布具体调整方案。最后,一些额外的养老金在8月和9月重新发放。这两年效率越来越快。在今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上调比例后,上海公布了调整方案,并于5月重新发布。截至目前,已有22个省市公布了今年的调整方案,并承诺在7月1日前完成核算并补办。
无论何时公布调整方案,更换到位,最终的增加都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6月份补办的,6个月补办一次,7月份补办的,7个月补办一次。最后退休的人一分钱也不会少。大家都要静下心来,耐心等待养老金最终调整方案的公布和重新发布。
4. 四川省应该公布2020年企事业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具体实施方案了吧!
该养老金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已经于2020年7月30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公布了,其正式的通知名称为《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包含了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调整基本养老金办法、调整额度标准以及针对部分高领退休人员的适度倾斜政策。
(4)四川2020退休工资调整扩展阅读:
一、2020年四川省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人员除外。
二、基本养老金调整金额标准:
1、定额调整,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6元。
2、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一是以本人2019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4、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5. 川人社办发2021年8号四川退休人员养老金2021年正式文件
摘要 ,人社部发布《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2021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6. 四川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次涨了多少
成都退休人员今年养老金上涨幅度总体为5%。继续釆取定额调整丶挂钩调整丶倾斜调整的方法进行。
4月17日国家人社部丶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2020年继续提高企业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巳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基本养老金。
我们在这里讲一下这个养老金的增长待遇,因为养老金的增长待遇,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调整的,虽然说各个地区自行制定具体的调整细则,但是基本上是以省为单位,也就是说成都的退休人员,他的这个养老金的增长是全省范围之内的统一调整方案,所以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原则,来进行正常调整。
具体自己能够调整多少钱,到目前为止,因为成都地区还没有公布实施方案,所以说我们大致可以借鉴去年的调整方案,因为今年的调整比例跟去年是完全一致的,都是按照5%来进行调整,所以说我们可以借鉴去年的方案和水平,那么进行调整,基本上比方说你去年增长200块,那么今年也有可能是这样的,一个范围之内。
7. 我是2021年三月份拿的退休工资上半年没有涨工资没有啊下半年调剂从几月份开始
下半年调剂是从11月份开始的。2021年上半年退休,按社会平均工资补充退休金。对于经历过多次养老金调整的人来说,他们非常关心养老金的补发。过去,一些地方对上半年退休的老年人采取补充养老金调整模式。每年1-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按当年实施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养老金差额自领取之日起补发。但这一做法不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2021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如广东省自2021年起不再调整上半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但四川、甘肃等省仍按旧方法计算调整。
拓展资料:
以四川为例:
1、自2021年1月1日起,对2020年底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上调基本养老金水平。 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由于各地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重新计算时间完全不同,有的地方进展较早,有的地方进展较晚。目前,四川省已于2021年3月下旬左右开始对2018-2019年第三批中国离退休人员进行会计补发工作,第一、二、三批“离退休人员”已于去年底前完成会计补发工作。 .国内还有很多城市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因为养老金需要涉及很多比较麻烦的事情,所以养老金领取者要留意当地官网的消息。答案是不确定的。无论如何,可能会有损失和利润。因为是国家统一规定,无法从个人角度判断是否遭受损失。但一般来说,大多数人不会受苦。
2、不调整养老金的,按照当年养老金计算和分配因素计算。根据养老金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挂钩。比如我的平均贡献指数是1,贡献30年以后,可以拿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如果暂时没有新的社会平均工资,我们只能使用上一年的工资。例如,2021年上半年退休,暂使用2019年社会平均工资,假设社会平均工资为6573元,则基本养老金为1971.9元。如果说新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就按照新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过去,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没有统一的标准。 2019年以来,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各省市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核定缴费上下限。
3、过去,很多地方都以城镇非私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不要小看非民营企业这三个字。非民营企业的社会平均工资远高于民营企业。 2020年,全国城镇非民办单位月平均工资为8114.9元,民办单位月均工资为4810.58元。非私营部门比私营部门高 68.6%。统一缴费基数口径后,缴费基数下限确实降低了,企业负担也减轻了。但是,用于计算养老金的社会平均工资不能随意更改,因为一旦社会平均工资下降,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就会减少。为确保退休金待遇稳定,各地开始实施联合国平稳过渡。
8. 2020四川退休工资怎么加的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7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
一是以本人2018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统一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
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三)适度倾斜。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人员,增加35元;
(2)满80周岁且不满90周岁的人员,增加65元;
(3)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5元。
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主要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9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省级统筹要求,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等措施,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
(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如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的,统一由社会统筹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员截至2019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核定确认数据为准。退休人员的年龄,以干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确认记载的为准,按实际周岁计算。
(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金调整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并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可先组织原单位代调,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切实采取措施,确保7月底以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分别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在8月31日前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含相关附表)专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四)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正确引导舆论。要严格执行调待政策,不得将不属于本通知规定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解释。
9. 2020四川调整退休养老金方案
二零二零年四川省退休人员工资的调整方案是在原来工资基础上上涨百分之五
10. 四川省调资细则
法律分析:经四川省财政厅和人社厅同意,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的总则文件来看,四川退休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在2020年12月31日依据四川省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都可以调整工资,总体调资是2020年四川平均工资的4.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