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刚退休没多久人就意外去世了,交了40年的社保怎么办可以继承吗
老年人身体健康最重要,钱财都是身外之物,有一个健康的身体,那么就能够多领几年养老金,如果是身体不好,那么可能享受到的待遇就比较少了。而对于老年人来说,退休几个月就走了,交了40年的社保,是可以继承的,而且也可以获得丧葬费以及抚恤金等等。
当然各个地方的政策会有所不同,一般都以上面的数据相差不多,最后还是要以当地的社保机构公布的数额为准。好了以上就是我对你问题的解答,如果喜欢帮忙点赞、转发或关注一下,谢谢您的支持。
⑵ 退休后社保去世怎么处理
退休之后去世之后,个人社保里关于养老金的部分由缴纳保险的劳动者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但是继承的只有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单位交的统筹部分无法继承。同时还会发放丧葬费、抚恤金。由亲属进行领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⑶ 如果只领了一年退休工资就去世了怎么办
摘要 养老保险只领一年人就死了,可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⑷ 如果退休两年就去世了,社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已经退休两年领了两年退休金的话,死亡,只要领到了退休金就不能退了。家属去原来参保的社保局提取个人账户余额,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参保人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双方亲属关系证明(当地居委会可以开具),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同时领取丧葬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⑸ 养老保险退休后只领一年就死了怎么办
⑹ 退休后去世社保怎么办
退休人员去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有)由继承人全额继承,同时符合当地规定者,社保应发放丧葬费、抚恤金。上述资金应凭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到参保机构办理领取手续。《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⑺ 退休人员死亡后社保怎么办
退休之后去世的,个人社保里关于养老金的部分可以继承。但是继承的只有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单位交的统筹部分是不可以继承的。同时还会发放丧葬费、抚恤金,由亲属进行领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⑻ 刚退休一年去世了养老保险怎么办
社会养老保险人已死亡,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⑼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社保怎么办
退休后去世社保的余额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带参保人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到参保机构申请办理销户,死者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⑽ 个人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已经领取养老金一年,死亡怎么办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一年以后参保人去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另,还 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