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到退休年龄后死亡社会保险怎么处理
养老帐户来里个人部分是给退的,但是单位自交的统筹部分是不给的。
个人账户的余额退还方法及注意事项有:
1、凭死亡证明、单位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领取全款;
2、养老险中个人帐户的资金退全款,其它不退;
3、医疗险打入存折的款项截止到死亡当月;
4、失业险不退。
㈡ 退休后死亡社保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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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额肯定不会全退,只会退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另外还要看累计缴费年限是否达到15年,有的地方会按照缴费年限/15的比例来计算死亡待遇。详细的情况可以到缴纳社保的当地社保局去咨询办理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
㈢ 死亡后社保怎么办
1、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继承。
亡者生前用人单位与继承人在按规定领取(代领)个人帐户金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下列资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申请表》、继承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委托单位带领的委托书。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拓展回答: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额为: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
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的比例。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可以继承,指的是死亡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而不是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全部。
㈣ 退休职工去世后应该享受社保的什么待遇
携带退休职工的的火化证明,《个别地方需要户口注销证明》,退休证、单位证明、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填写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申请表,按照国家政策补脊老模发20月的抚恤金,3个月的埋葬费。
1、因为劳动者已死亡,领取养老金的人不存在了,所含谨以不可能再发放养老金;
2、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樱缓的金额,亲属可以继承。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各省规定不一样。
㈤ 退休职工死亡 社保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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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了解的事项,四川省的规定如下,供参考:
办理时限: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梁颂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敏游老保险关系。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需要什么手续:
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所需资料:
1、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死亡通知书);
2、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3、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及火化费用收据(发票)
4、死亡人员任一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关系证明及健在证明。上述资料社保局审原件,收复印件。
5、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不火葬的少数民族人员或其他人员,需提供宗教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向医疗机构自愿捐献遗体人员,需提供接受遗体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人员,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员,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文件社保局审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地点:养老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管理窗口。办理时限:除每月1-5号养老金做账期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外,其他工作日随到随办。即时办理。
这是一般性规定,四川各地具体规定不尽一致,但大致差不多的。详情请咨询自贡社保局为宜。
如认为解决了你的问题,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