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是个人缴的社保,已缴满15年,今年正好50岁,请问可以办理退休吗
可以。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保服务中心办理退休手续去吧。
『贰』 交满15年社保后一定要达到法定年龄才能领养老金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针对你的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到退休后,就具备了领取养老金的资格。但是我们却不建议缴纳15年后就停止缴纳了,因为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主要来源于两个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那么缴纳的年限越久当然就越多。并且,养老金每年都会上涨,同样的涨幅下,养老金的基数越大的,自然就涨得更多。我们缴纳的社保,并不仅仅只有养老保险,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医疗保险。普遍要求是,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退休后才可以终身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要是我们退休后只靠养老金过活,显然是不够负担医疗开销的。虽然医保报销范围有限,但在基础保障这块还是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来说,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必须一起缴纳,不能单独缴费。当你缴满15年社保后停交,领取养老保险的资格达到了,可却还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就算是你缴满25年社保,达到了缴费年限,退休后可以领养老金,并且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只要你没达到退休年龄,断缴社保,医保报销也就跟着停了。因此,个人建议,由此可见,社保缴纳满15年就可以停止缴纳的,仅仅针对养老保险,但是也不建议断交,因为医疗保险想要继续享受的,是需要至少缴纳满足男25年,女性缴纳满20年的。因为目前我们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不能分开缴纳的,因此如果养老保险停止缴纳,那医疗保险也不能继续享受待遇。因此,你不够年龄也是不可能领到退休金的。目前只能这么回答你,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愉快。
『叁』 个人缴纳社保15年,到退休年龄可以领退休金吗
如果你是在2011年6月30号之前开始缴纳的社保,你到了退休年龄还未交满15年,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然后退休,领取退休金。
如果你在2011年6月30日之后开始缴纳的社保,到了退休年龄,没有交满15年,需要继续工作五年五年,之后仍没有交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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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个人身份参加社保满15年,是多少岁退休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者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开始申请退休,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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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女性个人缴纳的社保退休年龄是50周岁还是55周岁
摘要 这个规定全国并不统一,有的地方是55岁,有的地方是50岁。
『陆』 个人缴纳社保15年,女性多大年龄能领取
一般是55岁,除非以前曾经在企业单位(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上过班。就可以50岁退休。
『柒』 在单位社保已经交满15年,后面的是个人自己交社保,请问多少岁能退休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捌』 我是自己已经交满15年的养老金了。今年53岁。可以退休吗
你如果是男性,一定要到60周岁才能退休,如果是女性,是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够15年就可以退休了,因为女职工退休年龄只要50周岁,如果是自己交纳的养老保险,属于自由职业者,必须到55周岁才能退休。
『玖』 社保自己交,要几岁可领退休金
您好,女性农民工交满15年社保要到50岁才能领取养老金,一般情况下,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0岁,女干部的退休年龄为55岁。
享受养老保险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费年限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9)15年个人社保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目前法定退休年龄: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拾』 个人社保15年怎么办理退休年龄
在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职工马上就要退休了,可是他的基本养老保险没有缴满15年,离开工作岗位后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于是,职工找到人力资源部门,希望企业能够帮助解决。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企业HR应该如何指导职工操作呢?根据现行有效的政策,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有三种办法可以解决,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意愿,任意选择其中一种。
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止,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6月29日发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首先,上述两个法条都规定了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然而,早在2005年时,《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则规定,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也就是说,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是不能继续缴费至15年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职工本人只能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养老保险关系被强制终止。
其次,允许继续缴费,是后延缴费呢,还是一次性缴纳(趸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除此之外,没有作其他的具体规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一书的解释,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之所以没有规定继续缴费的具体缴费方式,是“由于各地差别较大”,而把此项权力赋予了地方。
二、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
1、根据国务院2014年2月2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国务院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第八点第二款提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出台(不排除我看漏了)。根据上文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一书的解释(第74页),“至于如何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各项制度之间的统筹衔接,在缺乏充分的论证和取得足够的实践经验之前,法律不宜马上就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本法作了原则性规定”。
三、一次性取出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这款规定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1、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书面告知相应后果。首先,职工“可以”申请,而不是应当申请,职工既可以申请终止,也可以不申请终止,即选择继续缴费或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次,申请终止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再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书面申请后,必须书面告知相应后果,职工本人书面确认后,方可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给职工本人。
2、只支付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给职工本人,不支付社会统筹账户储存额。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所缴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险费,被国家“统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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