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到达退休年龄,是否就须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不是解除),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如果继续留用,那么双方属于劳务关系,适用合同法,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双方应当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2. 到了退休年龄终止合同有没有赔偿
到了退休年龄终止合同没有赔偿。如果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那么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所以说既然劳动合同是自动解除的,所以说所在的工作单位,是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员工到了退休年龄,企业应当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退休手续。如需继续聘用,可以另外签订劳务合同。
4. 到达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雇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来终止与雇员的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的合法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不能享受养老保险,不能享受养老保险的原因不能归咎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公布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最高支付年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5. 到了退休年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会有什么补偿吗
到了退休年龄,公司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不论是否达到退休年龄,只要是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都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6. 关于退休年龄已到未交满15年保险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律,离退休5年以内,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
7. 到退休年龄是否需要写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您好,不需要写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到达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就自动终止了劳动合同。 当然你可以提示一下用人单位,给你办理退休手续。
8. 满60岁, 公司突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说已到退休年龄, 不给补偿金, 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终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现劳动者满60岁,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退休金(基本养老金)不是公司给的,公司的义务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公司不办理退休,劳动者可以自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达不到15年的,需要个人继续缴费至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
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期间,如果公司没有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从而不能办理退休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补缴,不能补缴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