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退休社保局审核个人档案材料会有犯罪记录吗
社保局办理个人退休看缴纳龄,不看有没有犯罪记录,如果有犯罪记录被开除的就打不开办理退休档案
2. 办理社保养老金领取时社保局会查是否服过刑吗
办理社保养老金领取时社保局会查是否服过刑吗?
带着身份证去社保局去窗口,查询你的社保情况。他们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3. 公司在为职工购买社保时能不能查到他以前的案底
公司在为职工购买社保时是不能查到他以前的案底的,以前的案底属于个人隐私,除了公检法系统在办案时可以查询外,其他单位无权查询到案底的记录。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社保局办理
本地人需要购买社保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地税局购买,个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去购买。
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社保费:由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组成),个人挂靠单位购买,总的社保费都是由个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
个人可以上社保局网(或者地税网)查询自己购买的社保明细,并在次月领取社保卡(以前是)。需要挂靠单位购买社保的人群:自由职业者,创业者,灵活就业者,暂时失业或者短期工作者。
以个人名义挂靠到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主要也是为了享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与失业保险也是享受不到的(工伤与失业保险都是单位为员工承担费用的,但个人只是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代理公司无法证明个人是出现工伤,或者是非本人意愿失业)。
任何人的失业险都是要在:非本人意愿下失业,如企业倒闭,企业裁员,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等。工伤险也是在正常单位上班状态,因工负伤,才可以享受到工伤险的待遇。
4. 买社保能否查到有犯罪记录
买社保是查不到个人是否具有犯罪记录的。只有公安机关或者一些关联部门才有权限查询个人是否具有犯罪记录。
5. 社保能查到被判过刑
B40355
社保如果需要查到被判过刑,因为以前的案底属于个人隐私,除了公检法系统其他单位可以申请查询案底的记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6. 退休时,社保会查档案里的什么内容
退休以后,社保会主要会查档案里的内容是你每个月。所交的社保以及交社保的年限还有你原来工作的岗位,所以社保都会查的很清楚的,然后根据你的档案里面的档案去发放社保。
7. 社保退休审核要查犯罪记录吗
法律分析:退休前审批是社保局依据退休条件进行的,不会涉及上网查是否有犯罪记录等没有必要的行为,就是符合退休条件的刑事犯罪释放人员也是有退休权利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8. 交社保会查犯罪记录吗
交社保会并不会查犯罪记录。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参加社会保险是为了退休后能够按月领取养老金,到社保中心办理缴费手续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照片等相关证件,只有公安机关或者一些关联部门才有权限查询个人是否具有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9. 如果个人的工作档案丢了,到退休的时候,能到社保局查个人档案吗
您好,申请退休能查询档案。
档案是从上学时候就开始建立的一直到退休,跟户口是一起的。不需要填写。
个人档案与退休有关系,与社保之中缴纳的养老保险有关系。
但是缴纳社保并不需要提供个人档案,如果是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只需要提供户口本及身份证、一寸照片即可。
如果是企业缴纳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1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保险转移人员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人员减少表和养老保险手册、缴费转移单,缴费凭证等。
养老保险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9)退休时社保能查以前是否有案底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10. 公司在为职工购买社保时能不能查到他以前的案底
公司在为职工办理社保的时候是不能查到他以前的案底的,案底只有公安系统才有记录,社保系统是没有的。况且在一般情况下,公司也是没有权利查询案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