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户口在外地的在天津工作人员,在天津要老保险需交多少年能享受天津退休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必须符合二个条件:一是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缴纳社保累计缴费年限版达到十五年;符合权以上条件才可办理退休。然后在哪里退休要看缴纳社保情况及办理退休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在哪里办理退休一般可参照以下几种情况:
1、办理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那当然在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
2、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如在天津,如果在天津缴费至少满10年,就在天津办理退休手续;
3、如果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假设在天津以外的其它城市,但是在其它城市缴费不满10年,那么就转到最近一个缴费满10年的城市如天津办理退休手续;
4、如果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但是在其它任何一个城市的缴费都不满10年,那还是要转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如办理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在天津,又在天津缴满十五年保险,你是可以在天津办理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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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2022天津社保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3364元,最高标准为18969元。
【拓展资料】
五类个人参保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912元。
2.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其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3.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5.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
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6575元(含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注资额)。
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
1.民政管理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9315元,其中6575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740元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2.中央、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3756元和7387元。
预留社会保险费标准:
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用人单位,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为20184元。
缴纳比例:
1.最新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
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2018年1月16日移交至全市统一管理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可按移交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
2.最新天津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8%,单位20%
医疗保险:个人2%,单位10%
失业保险:个人1%,单位1%
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0.8%
天津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下(仅供参考):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1%,个人2%(大额门诊单位缴纳1%);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11%,个人11%,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比例为15%,最低比例为5%。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全市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比例,将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企业上一年度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6060元,可申请降低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低不得低于各5%。
⑶ 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公布
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930元;
3、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930元;
4、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
5、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
6、相关部门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和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6777元;
7、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自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8、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趸缴费月基数按照8324元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⑷ 天津社会保险缴纳比例
单位:养老保险:20%个人:8%医疗保险:10%2%失业保险:2%1%工伤保险:0.5%(根据单位工作性质不同缴费比例也不同)个人不承担生育保险:0.8%(不论性别和婚否)个人不承担小计:单位承担比例为33.3%。
个人承担比例为11%(每年初有一个大病统筹200元由个人承担)天津市2011年缴费基数最低为1725元,最高为9380元。
(4)天津职工退休与社保缴费扩展阅读:
以社保中的养老金为例,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1、企业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⑸ 2022年天津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930元。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930元。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
(六)相关部门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和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6777元。
(七)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自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八)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趸缴费月基数按照8324元确定。
二、有关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
(一)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9086元(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注资额)。
(二)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16310元,其中,12356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954元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
三、预留社会保险费标准
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用人单位,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为29792元。
⑹ 在天津缴纳社保十年以上,能在天津办理退休吗
摘要 您好,是可以的哦,如果您累计缴纳养老保险十五年,且其中在天津缴纳满十年就可以在天津办理退休。
⑺ 天津市2022年退休职工今年扣费按年还是按月扣
按月扣费。
天津退休人员每月要从养老金中扣发30元,这30元钱其实是根据《天津市关于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制度意见》精神,属于退休人员个人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按照天津市医保制度的相关规定,凡是在天津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要同时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
所谓的大额医疗救助费,主要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按照医保报销范围报销之后,超过基本报销最高限额之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由大额医疗救助基金进行再报销,也就是以前大家所说的第二次报销。自2021年起,参加天津市城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大额医疗救助费实行按月缴费,参保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之月开始,按月缴纳城职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在职人员每季度首月每月缴纳21元,其余月份每月缴纳22元,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每月缴纳30元。退休人员在每月的养老金中由社保机构代扣代缴。
⑻ 天津社保缴纳时间每月几号
法律分析:1.参保的企业(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宗教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内,按时足额缴纳本月社会保险费。
2.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按时足额缴纳本月社会保险费。
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19日内申报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一次性缴满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4.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月21日至月末申报补缴本月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月末前缴费到账的,职工社会保险权益及积分落户不受影响。未按时缴纳的,自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5.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按月、按季度、按年缴纳当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期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效能,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满足参保单位和群众全月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需求,经研究,现就调整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社会保险费征收时间
(一)在本市参保的企业(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宗教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内,按时足额缴纳本月社会保险费。
(二)在本市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按时足额缴纳本月社会保险费。
(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19日内申报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一次性缴满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月21日至月末申报补缴本月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月末前缴费到账的,职工社会保险权益及积分落户不受影响。未按时缴纳的,自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三、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按月、按季度、按年缴纳当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本通知自2020年9月21日起执行,本通知印发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2020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印发
⑼ 天津市个人如何缴纳养老保险
天津市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方式如下:
1、凡年满16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在天津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均可在本市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保的,由个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地)或档案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
3、申请参保并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档案或户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到社保分中心办理。
4、对于本市城镇户籍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补缴费,由本人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
(9)天津职工退休与社保缴费扩展阅读: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8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93号)规定,2018年,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714元。
按照5714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714元与263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天津:新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明年起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市顺利完成2019年养老待遇调整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