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平煤付处级退休年龄
副处级男60,女55周岁退休。
㈡ 女职工到了50岁退休年龄,企业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1、女职工到了50岁退休年纪,用人单位终止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法律依据:《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经济问题的复函》
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你委《有关劳动者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未获得养老保险待遇退出劳动岗位是否需经济补偿的请求》(东劳仲委[2009]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劳动合同终止。现有法律法规均未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国家没有新的规定前,用人单位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被返聘或者在其他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
㈢ 正副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正副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是60岁。
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此前对县处级女干部和女性高级专家与男性同龄退休有政策规定,但全国执行情况不统一。这次的通知增强了刚性要求,可以确保已有政策的落实。
(3)付县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㈣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㈤ 厅级干部和副厅级干部,多大年龄退休
我国对厅级干部和副厅级干部的退休年龄规定为:男的是60岁,女的是55岁。当然对于身体条件有内问题的容,可以提前退休。
干部离休退休年龄的界限,考虑到当前干部的实际状况和接替条件,应当规定: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如果没有兼任更高级的职位,下列职位都是副厅级:
1,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
2,省级党委各部门(如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等)副部长,省级政府各部门(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副厅(局)长或副主任,省级人大、政协下属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3,国家各部委下属各司、局、办(如外交部新闻司,公安部经侦局等)副司(局)长或副主任。
县级市的市委书记如果是上一级(地级市)市委常委,即是副厅级干部。地级市的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及非正职的市委常委均是副厅级干部。省级政府所属的各厅的副厅长、纪检书记均是副厅级干部。国家各部委所属的一级各办事机构的副职也是副厅级干部。其他另有任命的副厅级干部。
㈥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公司一定要支付其补偿金吗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合同终止的;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是第四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不属于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结清工资即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国务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㈦ 2016年县交通局付长退休年龄多大
1、在单位参保,并且来从单位自办理退 休的:男同志,工人和干部的退休时间是相同的,都是60岁退休;女干部,退休年龄是55岁,工人是50岁。
2、在个体窗口办理退休的:男同志是60岁退休;女同志进入个人窗口参保缴费超过3年的,一律按工人办理退休手续和待遇,50岁退休。没有超过3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55岁退休,工人50岁退休。
㈧ 员工到退休年龄离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到退休年龄(男岁,女55岁)离职,分两种情况: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用关于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对照一下,就知道是否有补偿了。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涉及第四十四条的只有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而没有第二项。
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不存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不存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更不存在经济补偿。
2、员工已经到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