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西省214地质队退休有多少钱
Ⅱ 乌鲁木齐161地质队一个普通的职工的退休金有多少钱每月
每个人都不一样,理论上讲,最高的养老金是最低养老金的15倍,所以没法答复。
即使在职时工资都一样,因工龄最长和最短还差三倍,所以养老金也会差三倍。
Ⅲ 几种地质工作者工资都有多少啊
摘要 一般来说都有8k左右一个月,地质工作的话,工作环境是比较恶劣的,而且勘探的话也是特别的危险的。
Ⅳ 江西省地质队职工38年工龄退休后能拿多少退休金
能拿多少退休金不是光靠工龄多少来拿的,退休时要计算你缴纳了多少养老保险金,缴了多少年,还要根据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收入来详细计算的。建议你去社保中心咨询下,请他们给你计算一下。
Ⅳ 陕西地矿第一地质队待岗女工人退休后每个月能多少工资
除了知道你是女性,其他任何社保个人信息数据都是未知数,神仙也算不出退休金。版给你公式自己算权去吧,有本事能把公式中文字表达的未知数据,自己套上自己的未知数字数据你就算出来了。
基础养老金=(社平工资x社保缴费平均指数+社平工资)*2x社保缴费年限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195
两道公式得出的数相加就是你的基本养老金。
公式中社平工资就是你退休当年当地社平工资数额。
Ⅵ 我81年参加工作63年出生地质勘探队工人男60岁退休不知道开多少钱退休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5
Ⅶ 请问地质队到底属于什么类型的单位 我想知道地址队到底属于什么类型的单位,待遇薪酬如何
现在地质队都已经改名了,一般叫××勘查院或××公司,但在业内都还是叫地质队.
各地勘单位(地质队)都是隶属于省地勘局的,省地勘局是隶属于省政府的厅级单位(由以前的地矿厅改为地矿局,不过行政级别依然为厅级).
现在地质队都是事业单位,享受国家直接拨款,拨款按人头算.工作性质以国家公益型地质项目与社会商业找矿项目相结合,现在经济条件都不错.
总体来说,位于省会的地质队一般工资平均水平都要比其他地市级地质队要高,退休工资更是相差很大,其他医疗、保险等福利也比地市级要好.
在地质队内部,以领导(能管事的那种)收入最高,然后就是项目经理们,然后是技术员,最后是后勤、办公室等.
项目经理的收入在当地一般可达到中~高水平,技术员达到中等收入水平.
比如,山东省地勘局下属省会济南市各地勘单位,项目经理一般年薪8~15万不等,技术员一般年薪2~6万不等;而其下属各非省会单位工资要低约20%~30%.
需要提醒的是,现在进事业单位名额有限,有的省份需要考试,和考公务员一样,请楼主事先做点准备.
同时,各单位都已没有了福利分房的待遇了,需要自己掏钱在市场上买.
Ⅷ 一位七十岁的老人,是地质勘察院退休的。现在的退休工资一个月应该是多少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版均缴费工资的权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Ⅸ 我公公是去年元月3号去世单位江苏地质队退休,夫妻可有向受吗每月钱吗
有的。去世老人的配偶有退休金也能享受抚恤金。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三条 第三条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第二十九条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