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聘用的退休人员,发放的工资可以作为交社保的依据吗
国家规定退休人员不再交社保,所以你所说的公司聘用的退休人员发放的工资是不是可以作为交社保的依据,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B. 聘用工有退休工资吗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你们与事业单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退休内后关系交到社保机构领取容退休工资。
公司聘请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的收入是工资。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在内部劳动规则约束;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劳动,并根据劳动者的职级、能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等劳务取得的所得,接受劳务方要支付给提供劳务另一方报酬,劳动者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根据合同约定事项自主安排劳动内容,劳动者不受支付报酬一方的的管理,劳动者服从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事。
C. 企业雇佣退休人员还需要给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吗
社会保险中主要考虑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故针对此二者进行分析,(1)关于工伤保险方面: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均没有规定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不少地方规定明确排除了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9条规定:“家庭(个人)雇佣的人员、到单位实习期间的在校生、离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调整范围。”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19条第(三)项则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属于工伤待遇的排除范围,其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1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1年提出申请的;(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属于《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不过也有部分地方,如《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作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文件)第4条中也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从上述中可见,各地并未明确强制规定受聘单位必须要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其中南京、厦门、北京等地已明确指出不予受理或排除,而上海及中办发〔2005〕9号文件,规定了离退休人员发生工伤可参照执行。(2)关于养老保险方面:
退休返聘人员无需再缴纳养老保险。因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4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此观之,立法者认为:因退休而终止的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终止,否则无需强行终止期限未届满的劳动合同,但其前提是劳动者退休时能够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原劳动部《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离退休人员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再次聘用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其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从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方面探析,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3、无约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把养老保险金作为经济补偿金支付已聘用退休人员?根据前述分析,退休返聘人员与受聘单位之间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属于民法领域关系,关于工作内容及权利范围均由聘用协议约定,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第2条规定,“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第4条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
D. 企业雇佣退休人员还需要给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吗
社会保险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退休返聘人员一般是与招用单位形成劳务关系,所以,单位是无需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保的。
退休返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要区分为一般与特殊两类情形
1、一般情形是,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此类人员再就业的,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与招用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构成劳务关系,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
退休返聘人员无法再参加养老保险,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8%的个人缴存部分。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因此部分省份企业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是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缴纳,也就是“工资总额”中企业缴纳部分还是包括返聘的退休职工工资。
2、特殊情况是,对于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但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仍继续用工,且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上海地区的司法实践是按劳动关系处理。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1、退休员工从原单位取得退休工资以外的津贴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伤
需要明确的是,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并不意味着单位就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
单位应按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担雇主赔偿责任,该赔偿范围既包含财产损失,还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等工伤保险待遇中未涵盖的费用,最终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标准会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工伤赔偿。
E. 公司聘用退休人员协保人员及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金的人员发放的工资在哪里列支
上海用工劳动者目前缴纳社保的分两类:上海市户籍和来沪人员城市户口缴纳标准五险一金、来沪人员农村户口缴纳过渡期三险
还有三类无需缴纳社保的人员:退休、协保和聘用。这三类不属于劳动法用工情形,不适用劳动法。一切用工工资福利靠协商解决。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1、聘用已退休人员是有年龄限制的,一般是退休后15年内。如果年龄超了,找别人的代替。社保年检会检查退休证,资料平时备好。2、聘用未退休人员必须在其他单位已缴纳社保,否则你单位必须帮他办理缴纳,在社保年检时会检查此人其他单位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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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企业聘用的会计师,退休社会保险工资待遇
计算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要参考退休人员的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缴纳保险的比例和缴费基数等相关要素。当然与职工的职称有一定关系(职工在职时有职称并且被企业聘用,那么工资就比没有职称的高,工资高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就高),相同比例的缴费,退休时享受的退休待遇也会增加。但是,如果是职工在职时有职称,但并没有被单位聘用(职称),那么职工的工资、缴纳社保的基数及退休后的养老金也就不会太高了。所以,职称要与岗位对称(关键是企业聘用了)才能提高退休的养老保险待遇。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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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聘请退休人员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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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你们与事业单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退休后关系交到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
公司聘请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的收入是工资。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在内部劳动规则约束;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劳动,并根据劳动者的职级、能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等劳务取得的所得,接受劳务方要支付给提供劳务另一方报酬,劳动者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根据合同约定事项自主安排劳动内容,劳动者不受支付报酬一方的的管理,劳动者服从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事。
H. 我公司聘用的已退休人员,他的工资怎么做账,社保局还查这个吗
你好!
只要单位索取被聘用人员的退休证复印件备查,工资帐随你怎样做是你公司的事。
如有疑问,请追问。
I. 公司聘任退休人员,需要给他上社保吗工资怎么扣个税
聘任了一个从别的单位退休的人员做顾问,非劳动关系,乃劳务关系,不能上社保,也不需要扣个税
J.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是否缴纳社保退休人员薪酬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作为一家公司负责薪酬管理的HR,我想提醒大家两点:一是退休员工的工资可以免交社保。 建议购买工伤保险或雇主保险和意外保险。 二是离退休人员工资不计入工资总额。 要么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支付劳务费; 或者按照劳动报酬所得计税,支付劳动报酬,计入劳动成本。 下面结合问题具体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在最后:
1、因劳务转业的,已经享受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待遇,无法再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公司无法继续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2、企业对离退休人员的再就业,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企业可以选择为退休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者为退休人员购买雇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退休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安全。
3、离退休职工工资不计入工资总额,人工成本或劳动报酬计入人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