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死亡后可以领取多少个月工资
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如果退休人员不幸死亡的,会有一定的福利待遇,例如一次性的抚恤金、丧葬费等,而这些费用一般以工资计算的,具体领取多少个月的工资,要看岗位以及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Ⅱ 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工资的,怎么办
到有关部门去说明情况,要求注消去世人员的退休工资帐户,交还去世后领的退休工资,以后也就放心了。如果现在继续领取,以后肯定要被发现的那时候就被动了
Ⅲ 2021年退休死亡领多少月工资
今年的话退休死亡领多少个月的工资,最起码来说的话有三年的工资还有丧葬费,还有一些赔付等等很多的那个赔付给我的,还有就是一些那种有最高的那种死亡,工资赔偿的。
Ⅳ 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几个月工资
好像是可以多领一个月工资
Ⅳ 退休死亡领多少月工资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死亡后,如果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以领取20个月,如果是企业人员的,由各省自行规定。如果是企业单位,退休工人死亡后可以领取的待遇按各省的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执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Ⅵ 退休职工死亡后可领20个月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退休职工死亡如果没到70岁,还应该把个人账户的钱全部退还。如果达到70岁,每个单位的规定不一定相同,有的单位只领到8个月的工资
Ⅶ 退休人员死亡后工资怎么发
退休职工死亡后,基本养老金应当发放到死亡当月止,近亲属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死亡,并进行死亡待遇结算。没有及时申报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直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死亡,退回多发放的基本养老金,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7)退休死亡骗领工资扩展阅读: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其中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
因公牺牲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20倍。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Ⅷ 退休人员死亡工资还能领吗
退休人员死亡工资不能领取。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Ⅸ 请问国企退休人员死亡后,如果不上报,还继续领工资可以吗
1、国企退休人员死亡后,如果不上报,不能继续领工资。
2、国企退休人员死亡后,如果不上报,还继续领工资对于个人来说,这种不当得利应返还给国家。
3、如果有虚构事实,伪造证明,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诈骗罪。
4、对于单位领导来说,如果因为失职造成大的损失,可追究其玩忽职守罪。
5、这还是一个管理不善的问题,行政上是完全可以介入的,应作为违纪处理。
(9)退休死亡骗领工资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参考来源:网络-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