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买社保
1.是的,已经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不能参加社保,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2.可以
3.买个商业意外保险,万一发生工伤,会有点保障
4.劳动合同法、社保条例都有明确
单位跟他们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⑵ 超过退休年龄的人还能交养老保险吗
已经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 满专15年;没有参保的,不可以参保缴属费。
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可以一次性缴费,必须逐年缴纳。没有单位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⑶ 聘用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但签的是劳动合同,构成劳动关系吗
噢,以前那个好像人社部对专门对这个退休后的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有一个约定的,就是说如果是受企业管理,并且是即使不来工作或者是请假的时候也有工资的话,就算是做劳动关系,否则就算是劳务关系。
⑷ 聘用到达退休年龄的员工应注意什么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需聘用的,让劳动者去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能够的办理的则双方形成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协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因社会保险缴纳年限不够的,存在争议,各地规定不一,若认定为劳务关系,则签订劳务协议;若认定为劳动关系则应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伤认定方面,较为统一,发生工伤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认定为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认定为劳动关系:下列法条仅规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按劳务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⑸ 请问聘用已达退休年龄,未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还交社保吗
1、看她是否抄为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退休55岁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购买社保到55岁
城市户口 50 签订返聘协议(劳务合同) 在一个城市购买社保达到10年以上不满15年 可以个人选择继续购买社保,直到15年年限为止或者一次性缴完未付年限的费用,然后办理退休,马上按月领取养老金(这个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详细咨询社保局12333)
对于返聘的退休人员 外地户籍的 已经买不了社保的 只能回户籍所在地继续购买
⑹ 公司招聘了已超过退休年龄的人,该如何签合同或者缴纳保险
对于来已超过退休年自龄的人员来说,其再就业归属劳务关系,只能与企业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与企业的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由聘用协议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确定。我国《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也就意味着超过参保年龄了,所以这类人员即使再就业,也不存在缴纳社保的因素。 因此,对于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后再就业的工作期间生病,单位承担什么责任,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了。
⑺ 录用有退休证人员,单位需缴纳保险吗
不需要。
1、首先弄清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作为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劳动者与作为劳务合同一方的劳务提供者具有不同的权利。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获得劳动的使用、管理和支配权,是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劳动报酬为代价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不仅受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约束,而且要受国家制定的工资政策和工资标准的干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还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即: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此外,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应当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务的提供者仅仅按照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提供劳务和双方约定的数额领取报酬,并不享有作为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劳动者所享有的加班费、年休假、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合同权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指在既定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和失业等原因导致暂时、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物质帮助或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各种社会保险,职工及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及其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达到法定条件的,才能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据此,聘用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双方之间只能形成劳务关系而不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作为已经退休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员工已不具备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⑻ 返聘退休员工还需要交保险吗
如果是已经办理了退休养老金待遇审批的退休人员返聘,是不需要参加各项社保缴费的,而且,返聘人员与单位也不是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签订劳务合同。
如果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因各种原因(比如养老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而延长缴费的)没有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人员,则还需继续交纳社保。
希望采纳。
⑼ 事业单位临时工超过退休年龄需要交养老保险吗
超过退休年龄复的劳动者,已经不制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无论是受雇于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无论订立的合同叫什么名称,都不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法律不再要求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招用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属于雇佣合同关系,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按双方约定履行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