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和单位共缴给社保局30万退休后每月领多少钱
很难计算,给你公式,数据太少。给你计算公式。
㈡ 社保交了30年,退休每月可拿多少退休金呢
社保交了30年,退休每月可拿多少退休金呢?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全市上一年度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含认定缴费年限) )1%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的储蓄额支付月数(50岁195月、55岁170月、60岁139月)。过渡性养老金=(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个人账户制度建立前的缴费年限) )1.4%
㈢ 社保缴费30年,个人帐号20万元,退休拿多少
要看在什么城市退休,如果是一般中等城市30年工龄也就2000左右。可以发一个2015年的退休工资的计版算公式供权参考:
2015年退休计算公式
1、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195月、55岁170月、60岁139月)
3、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前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1.4%
㈣ 社保个人账户总额28458.34退休每月能拿多少钱
退休待遇每个人都不一样,是根据自己缴纳社保基数额度,缴纳社保年限和当地上年社平工资计算的,缴纳社保基数越高,缴纳社保年限越长,退休待遇越高。
㈤ 北京社保个人账户上有30万工龄20年今年退休能开多少钱
你好,个人账户里有30万属于非常非常非常高的了,你的工龄才20年,难道你之前每月都缴纳一千五百元以上的养老保险金?在北京地区的养老退休金也是比较高的,按你所说的情况,估计你退休后应该可以每月领取到八千以上的退休金。建议你找原退休单位的财务部门帮你具体的测算一下就会更准确了。
㈥ 交了30年的社保,退休每月能拿多少
要看在什么城市退休,如果是一般中等城市30年工龄也就2000左右。
可以发一个2015年的退休工资的计算公式供参考:
2015年退休计算公式
1、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195月、55岁170月、60岁139月)
3、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前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1.4%
(6)社保账户30万退休能拿多少钱扩展阅读:
退休金(Pension Plan) ,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
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均有益处。
按退休金筹措方式
在实务中,企业制订的退休金的筹措方式可分为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提取退休基金,交给独立的信托机构,如银行或保险公司,由其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由信托机构从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
企业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给付义务,否则不得将退休基金收回。
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托机构保管运用,或者企业虽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运用,而未交付给信托机构保管使用,在职工退休时,企业自行筹措资金支付退休金。
这种办法与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相比,职工的退休金缺乏。
㈦ 社保的账户退休能拿多少钱
1、社保交满15年,那只是能领取养老金的前提,现在必须要交到退休的回。
2、至于以后能答领多少钱,有个计算公式的:
退休前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大约相当于在职职工工资的30%左右。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㈧ 社保余额有30万退休能拿多少
你这数据缺太多算不出来。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乘以本人缴费年限)乘以1%;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㈨ 社保交了30年,今年退休能拿多少钱
法律分析:我们交费30年,按照100%基数交费,退休待遇分别是这样的:基础养老金是30%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是21%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合计51%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如果说我们交完社保后的实际收入有80%的社会平均工资的话,我们的养老金替代率就是64%,相差不是很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