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所交社保如果没到退休年龄死了怎么办
一、个人参保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果当事人去世(不论退休前后),则其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注意个人账户余额只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金额的40%),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话,由社保机构同时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
二、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1)个人社保退休年龄后死亡怎么办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等项费用的手续,同时终止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江苏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将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发放到已故离退休人员现有工商银行的个人储蓄帐户,即原先的退休工资卡。所以,原先在工商银行的退休工资卡需妥善保管。
以上内容可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科电话咨询。
政策依据:
1、“委托中国工商银行代发养老金的通知”劳部发[1996]371号。
2、“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
B. 退休人员死亡后社保怎么办
退休之后去世的,个人社保里关于养老金的部分可以继承。但是继承的只有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单位交的统筹部分是不可以继承的。同时还会发放丧葬费、抚恤金,由亲属进行领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C. 社保交满15年后如果没有到退休年龄就死亡怎么办
社保交满15年后,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就死亡,社保中心会退还个人缴纳的费用,但公司缴纳的费用不退,会有死亡补偿金和安葬费
D. 个人自己交的社保医保如果不到退休年龄死了,以前交的怎么退
退休前死亡的,养老保险和医保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申请退,有单位的,可以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没有单位的,就没有这两个补偿了
以个人名义自己交的情况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只是总交费的40%,其余60%进入社保统筹账户,是不能退的,医保的个人账户更少了,也就是医保卡内的钱,如果用完了,就没的退了
无论是否交满15年,退休前死亡的,只能这样退,退休后死亡的,交满15年的,那么除了个人账户部分余额(扣除已经领取的),还可以向社保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最后,如果医保停交了,那么就不能享受医保的报销待遇了,并且是否可以单独只交医保,建议你咨询当地医保中心明确,很多地方都是捆绑交费的,养老和医保必须一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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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如果社保买够15年,但还没到退休年龄已经死亡,怎么办钱可以退还吗
社保买够15年,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费用不会退还,但可以被继承。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5)个人社保退休年龄后死亡怎么办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F. 到退休年龄后死亡社会保险怎么处理
养老帐户来里个人部分是给退的,但是单位自交的统筹部分是不给的。
个人账户的余额退还方法及注意事项有:
1、凭死亡证明、单位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领取全款;
2、养老险中个人帐户的资金退全款,其它不退;
3、医疗险打入存折的款项截止到死亡当月;
4、失业险不退。
G. 社保交完了未到退休年龄人死了怎么办
社保缴费人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继承人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社保缴费个人账户余额。
H. 社保参保人员未到退休年龄死亡怎么办
社保参保人员未到退休年龄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继承领取他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
I. 退休后社保去世怎么处理
退休之后去世之后,个人社保里关于养老金的部分由缴纳保险的劳动者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但是继承的只有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单位交的统筹部分无法继承。同时还会发放丧葬费、抚恤金。由亲属进行领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