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保障 > 省属国有银行正处级干部退休年龄

省属国有银行正处级干部退休年龄

发布时间:2022-03-17 20:51:09

Ⅰ 正处级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啊

正处级法定退休年龄应该为60周岁,其中处级女干部可以选择在55周岁还是60周岁退休。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委第一书记、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干部的,正职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岁,副职一般不超过六十岁。担任司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六十岁。
2015年初,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明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60周岁退休,但是当事人可以本人申请自愿选择55周岁退休。
另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于2017年公布延迟退休政策,届时退休年龄将如何调整,目前不得而知。

Ⅱ 正处级多大年龄退休啊

1、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正常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2、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规定:省部级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

3、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规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2)省属国有银行正处级干部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Ⅲ 国企干部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国企干部退休年龄仍然是男60岁,女55。和之前没有任何变化。

Ⅳ 国级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正国级70岁:大概是75周岁左右,要根据一届中央、人大、国务院、政协的任期需要由党中央决定。国家级正职有国家主席、副主席,总理、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军委主席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

-副国级70岁:国家级副职有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副总理、国务委员、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长、最高检检察长。

-正省部级65岁:省部级党政正职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岁。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省委、自治区委、市委书记职务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应当到年满67岁、或68岁离开实权部门。

-副省部级60岁:省部级副职是65岁,但60岁以后要安排在人大、政协等“二线”。副省部级满60岁离开实权部门,或退休,或转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任闲职、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常委、专门委员会主任,或转为“二政府”的政府协会、社团组织任职,或转到大学担任兼职教授,作为退休前的过度。

一般称副省部级以上文职干部,副军级以上军职干部为高干

官员级别说明

-正省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Ⅳ 正处级退休年龄

如果是正处级别的干部,退休年龄是需要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来定的。男正处级一般是60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县处级正职是指一个公务员的领导职务级别。指的县里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正职副职级别是(处级)正职是(正处级)。

法条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Ⅵ 国有企业正处级干部退休年纪 我听说可以延续到65岁是吗

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前段时间媒体炒作的国家要出台相关政策延长在职人员退休年龄,目前已经得到了国家人事部门的辟谣,暂时只是研究中,短期内不可能实现。至于您说的是否可以延续到65岁,可以答复您,只要身体好,业务水平高,退休了很多也会得到返聘机会的。一下相关规定供您参考。

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法(国发[1978]104号)明确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提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Ⅶ 省部级干部退休年龄

1、国抄家级领导在职年龄袭一般不超过70周岁,退休年龄没有相关规定,大概是75周岁左右,要根据一届中央、人大、国务院、政协的任期需要由党中央决定;
2、部级官员退休年龄的依据主要有上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党中央和中组部的两个相关文件;省部级党政正职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岁;省部级副职是65岁,但60岁以后要安排在人大、政协等“二线”。
3、另外,如果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认为某一干部需要推迟退休的,经批准可以留任、延期等。

Ⅷ 正处级干部退休年龄

正处级男性干部应60岁退休,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处级女干部国家在年初曾发文规定要由55岁延迟至60岁退休

Ⅸ 正处级多大年龄退休

8.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县(处)级女干部退(离)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2]22号)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县(处)级女干部,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离)休年龄可到六十周岁。

现行退休年龄的相关规定

1.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正常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2.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规定:省部级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

3.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规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指出:少数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年限的四个条件,要同时具备,但必须首先考虑工作需要和身体条件。“工作需要”主要应考虑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必要性,“身体条件”须符合在延长期间所承担的工作的要求。

4.国务院《关于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的通知》(国发[1983]142号)规定:在一九九○年前,对在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的讲师、主治医师、工程师、农艺师、助理研究员以及具有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含中等师范学校)和高中毕业学历或经严格考核取得同等学历的、教学经验丰富的中、小学教师中,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本人又愿意继续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报请县一级以上主管机关严格审查批准,可将他们的退休年龄延长一至五年,延长后的退休年龄,女同志最长不得超过六十周岁,男同志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指出:本《通知》只适用于以下范围:在教学、医疗、科研和工农业生产单位直接从事教学、医疗、科研、技术工作的讲师、主治医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含建筑师)、农艺师以及中、小学教师。

5. 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女干部离休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劳人老〔1987〕2号)规定: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工作,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处(县)级女干部,原则上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执行。个别确因工作需要,一时尚无适当接替人选,且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根据本人自愿,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报任免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适当推迟。

6.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组发〔1988〕9号文件)规定: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经选举任职,在任届未满时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一般可待任届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只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委员,政协正副主席、常委。)

7.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规定: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六十周岁退(离)休。对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女性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延长退(离)休年龄的,按国发〖1983〗141号和劳人科〔1983〕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8.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县(处)级女干部退(离)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2]22号)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县(处)级女干部,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离)休年龄可到六十周岁。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工作的相应职级的女干部,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办理;专业技术干部按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执行。

9.《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 第125号,已失效)第七十八条规定: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二)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七十九条规定: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二)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阅读全文

与省属国有银行正处级干部退休年龄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学校举行重阳节活动总结 浏览:141
徐元电影免费观看 浏览:785
明星漏点电影 浏览:264
70年代农村片 浏览:93
我是谁成龙多大岁数拍的 浏览:403
国外偷情电影 浏览:309
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报告 浏览:967
给孝顺的晚辈点赞中国 浏览:813
喝什么绿茶养生效果最好 浏览:575
东莞户口深圳养老保险 浏览:353
重生之长征时期的小说 浏览:55
邵氏古装武侠电影 浏览:187
老人又吐又拉吃什么药最佳 浏览:163
第一次见老人送什么好 浏览:615
邻居是拍电影的诱惑女主在楼道 浏览:318
科目二体检哪些项目 浏览:399
退休人员找兼职会计工作 浏览:498
银婚送父母什么好 浏览:494
长寿自律 浏览:236
昆山长寿村 浏览: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