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业员工不到退休年龄死亡,企业对家属应该有什么项目的补偿
那要看怎么死亡的,工作时间内,比照工伤处理,工作时间外无义务补偿,如果单位讲人情,会给点丧葬金
㈡ 职工在超过了退休年龄在职因病死亡,请你有那些补偿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专(或供养直系亲属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㈢ 劳动法对企业职工不到退休年龄死亡的有什么补偿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属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
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㈣ 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再就业后的补偿及赔偿问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之一,并未提及退休年龄.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社会保险法>>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出现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仍然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形,个人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1条已经不再适用.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回避了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问题.
另外,广东省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㈤ 劳动法对企业职工不到退休年龄死亡的有什么补偿规定,我朋友十八岁在供销社工作改制后又以内退月发几百元
劳动法顾名思义就是对提供劳动时对双方的法律约束。对在职死亡是没有法律约定的。
㈥ 已达退休年龄员工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中突然死亡,怎么赔偿
死亡赔偿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工伤回亲属抚答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家寡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任命政府规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㈦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要赔偿吗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这种情况是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辞退,也不需要给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超过退休年龄死亡人员企业补偿扩展阅读:
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㈧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如发生非因工伤残或死亡,企业应承担什么责任
1、达到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根据工伤保险的规定(三)工伤职工达到内退休年龄容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你可向社保局申请丧葬费及补助费,2、达到退休年龄,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向单位申请丧葬费及补偿费。因单位无为职工购买社保,所以单位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补助。
㈨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先申请工伤认定,才能享受因工死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内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㈩ 用人单位对使用超龄人员死亡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赔偿,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此复。
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