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因公六级伤残军人的退休年龄有什么规定
一个已经提早退休7年的五级因战残疾军人战友告诉你:
1、这是一项国家人力回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答一规定;
2、提早退休的条件:
年龄男50、女45周岁
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
经过社保局下属劳动力鉴定中心鉴定,并得到:“大部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报告
3、因为军人六级的去评定(这几年我不少下属小的生死受伤战友步入提早退休的年龄段)得到上述结论的一半对一步吧,如果你没有现在的旧伤复发物理证据(X光 CT 检查证据)和一沓子病历的,很可能就是拿不到。
4、鉴定费350元,作出来的民政局或者那么单位支付,作不出的就自费了。
建议你自己衡量一下,等一年也不算太长的日子,因为我属于无业状态就要一定去做,五级的战友全部作出来的。如果你一定要去做的,你可以到参考资料的网页,我写的比较具体。
Ⅱ 六级因病残疾军人能提前退休吗
所说残疾军人不能提早退休的?!本人就是提早在52岁就提早得因战五级残疾军人。
残疾军人提早退休要符合三个条件:
1、缴费年限最少15年,
2、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
3、得到社保局下属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基本”(各省市规定而异)丧失劳动能力结论。
而大部分省市就是要得到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才可以提前退休的。而5、6级残疾人一般的鉴定结果才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
假如你是六级残疾军人,建议你也到我们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置顶的位置看看一篇《再谈六级残疾军人提早退休的秘笈》文章,对你提早退休绝对有好处。
Ⅲ 六级伤残军人退休政策
革命伤残军人退休金(抚恤金)比例是:六级:因战:7500元/年,因公:7080元/年,因病:6000元/年,(供你参考)。
Ⅳ 我父亲6级残疾军人,现在到退休年纪了
一个71年入伍、已经退休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我们的后辈:您父亲是1985年退役的6级残疾军人(革命伤残军人是2004年10月前的旧称),当时被安置在街道上班,2001年被无故辞退,一直到现在到退休年龄了,现在是有政策支持您父亲以“失业人员”的名义
(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并没有街道员工的身份的),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到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设备柜台办理退休手续,次月领取养老金的。
理由就是您父亲当兵当时是最少三年的义务兵役(陆军,海军、空军均为四年),也就是说最少具有三年军龄的、而1985年退役后至2001年辞退又最少有15年的工龄;依据国家政策1992年以前的军龄、工龄折算为社保(五险一金)缴费年限,所以您父亲肯定是属于缴纳社保满15年以上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网页链接第十六条规定,是属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的(回答您的老残疾军人52岁提前退休,因为此前的下海经商、自创公司的原因,也是以“失业人员”的名义办理退休的)
这样起码每月领取的退休金以外,还有33130元/年的抚恤金(以因公六级残疾军人为计数);完全可以保障您父亲(并非基本的,比如我的两项收入相当于当时同事、现在处级公务员退休金的)所有生活费用。
Ⅳ 六级伤残军人退休有没有优惠政策。
关于建立和完善六级(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统筹机制的意见
(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2006年6月29日)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关于建立和完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统筹机制的通知》(鄂民政函[2004]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和完善六级(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统筹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属党政群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六级(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不含破产倒闭企业),已经按《关于印发〈市直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襄劳社[2003]9号)规定纳入了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范围,缴费标准和医疗待遇仍按此规定执行。
二、企业破产改制时,达到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六级(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按《关于加快市直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襄发[2003]10号)规定的离休干部医疗费预留的标准预留医药统筹费,一次性交医保中心管理,享受规定的医疗待遇;未达到退休年龄,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在破产改制时,按规定的标准预留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破产企业按规定预留后,一次性交由医保经办机构管理。改制企业可将预留的费用一次性交由医保经办机构管理或将等值资产划入改制后的企业,由新企业按年缴纳,直至死亡,享受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
三、没有工作单位的,或虽有工作单位,但企业已破产改制,且在破产改制时未预留医药统筹费的六级(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负责核实并提供名单,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按年将其医药费一次性划入医保中心,享受同类人员的同等医疗待遇。
Ⅵ 伤残军人退休年龄是多少
目前我国的伤残军人待遇,除国家另行给与的补贴外,其他待遇等同于工伤待遇。其退休年龄,也是60岁。
一至四级伤残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至六级伤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至十级伤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六级伤残军人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Ⅶ 伤残军人6级退休年龄是多少,
工伤六级按法定退休年龄退休。
原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国发【】104号)第一条(四)项曾经规定:”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但该规定已经《工伤保险条例》废止,工伤职工按法定退休年龄退休。
工伤六级是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60%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和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Ⅷ 伤残军人退休年龄怎样规定
法律分析:残疾军人退休年龄与普通职工的退休年龄时一样的。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Ⅸ 6级伤残军人退休年龄多少岁
一个已经提早退休多年的五级因战残疾军人回答你:
现在已经是实行了社会保障,退休养老金的事宜与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
提早退休有三个条件(对于残疾军人与普通百姓是一样的)
1、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2、工龄满足15周年(包括军龄和待安置期间军龄)
3、经过社保局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鉴定丧失、大部分丧失(各省市要求不一样,比如四川就要求丧失,上海就是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
关键是第三条才是决定能否提早退休的根本条件,六级残疾军人就是要得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也是走刀锋的事情;建议你可以到残疾军人网看一篇置顶的帖子,讲得就是残疾军人提早退休的注意事项,一定对你有所启发。
Ⅹ 我是六级伤残军人 今年48岁能否办理退休手续
国家的统一政策,都是男60,女工50,女干部55周岁退休,特殊工种男55,女45周岁,或者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女45周岁可以提前退休。没有48周岁可以提前退休的规定。
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