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金双轨制的制度形成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性质,企业职工是“单位人”,在职时的工资、退专休后的养老,完全由属单位负责。
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
在这个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两种制度在筹资方式、待遇计发调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谓的养老“双轨制”。
2. 退休双轨制改革后企业退休金怎么发放
在已知的退休双轨制并轨方案中,都没有提及企业的退休金发放方式也要改革。个人认为,企业养老金的发放不会有所变化。
3. 人大代表呼吁结束社保双轨制尽快结束不公平制度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日前表示,无论是养老还是医疗,很多事业单位包括机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同时,将建立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12月20日《新京报》)。
养老金“双轨制”久受诟病,公众终于盼来权威部门“合并统一”的表态。
当下社会不公之一在于养老不公,而养老不公主要体现在“双轨制”。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如果说这个特殊产物在多年前存在还能说得过去的话,在我们认为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今天,“双轨制”就没有任何存在的理由。“双轨制”的存在,不仅影响到养老公平,而且也影响到政府公信力,给公众的印象是公权力“自肥”。
不管是因为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一致呼吁,还是有关部门早有改革之意,总之,人社部这次公开表态养老金“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消息振奋人心。但何时、如何让养老金“双合一”?人社部并没有明确承诺。在笔者看来,“双轨制”合并统一,前提是早日出台改革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可以预言,打破养老金“双轨制”是最为艰难的一项改革,艰难程度一点不亚于收入分配改革。据说,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过去难以出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遇到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反对。同样,打破“双轨制”也会遇到既得利益者反对,因为很多公务员已经习惯了享受这种福利,自然不愿意改变现状。
据悉,事业单位就曾抵制养老保险改革。2009年1月28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在5个试点省市进行改革试点。然而,该方案下发一年有余,媒体披露五个试点省市几无进展。有人认为是制度设计不合理,有人认为改革方向不对,还有人认为方案出台时机、程序不合理。
除了改革方案本身有些问题外,事业单位抵制养老金改革也在意料之中。显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先行改革的成败得失,今后在改革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时,必须从中吸取教训和经验。这样才能减少改革阻力。更重要的是,要坚定养老金“双合一”的改革决心。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改革需破利益固化藩篱。
日前,人社部专家金维刚表示,要积极探索和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双轨制”所导致的待遇差距过大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要高度重视和采取必要措施解决的时候了。这一观点代表了很多公众的心声。现在的问题在于,有关方面何时把这项改革转化为实际行动,以时间表和路线图展示改革决心。
尽管早在2009年就有专家透露,公务员养老金制度改革方案正在讨论。但事实证明,这项改革截至目前还没有让公众看到实质性动作。而且,在《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只提到“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如何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却没有明确。这让人有些忧虑。
如果养老金“双合一”改革不能在“十二五”期间有实质性动作,所谓“终将合并统一”恐怕是一个遥远的梦,养老金“双轨制”造成的社会裂痕会越来越大。因此,笔者期待养老金“双合一”改革“快马加鞭”,早日落到实际行动中。坦率地说,所谓“双合一”,就是公务员养老待遇要向企业职工看齐,因为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向公务员看齐需要巨大的财政投入,可能性很小。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4. 养老金双轨制是怎么出台的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性质,企业职工是“单位人”,在职
退休金双轨制时的工资、退休后的养老,完全由单位负责。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在这个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两种制度在筹资方式、待遇计发调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谓的养老“双轨制”。
5. 退休金双轨制是怎样的,对退休金有影响吗
退休金双轨制是指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缴费养老金远低于不缴费的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已经于2014年10月起改革,双轨制正被打破。
国务院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号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6. 退休金双轨制什么时候能废除/
退休双轨制不太可能废除。理由是:
一、双轨制不公正不公平不合理,人们不是现在才知道,而是在它实施的第一天就知道了,并且多少年来企业退休人员早已饱尝了它的辛酸苦辣。此外,还有超前知道的呢,那就是研究和酝酿双轨制的人,他们是最先知道双轨制不公正不公平不合理的人。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制定和实施?原因是有的人执意坚持”少数人就是要多多占有社会财富"这样一种理念,而让他们放弃这种理念则极其困难。简言之,就是因为双轨制不公正不公平不合理,所以才不太可能废除。
二、双轨制是进入改革年代出现的,过去听都没听说过。因此,既得利益者说双轨制是改革的成果。这话太大,很吓人,谁敢废除啊?
三、现在,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状况发生了变化,有的富得流油了,据传有的还拿了外国绿卡,这样的代表和委员还会为企业退休人员——为中国的企业退休人员说话么?
四、这些年企业退休人员工资是涨了,但远赶不上物价涨的勤和快,还有幅度,也不如物价涨幅大。最近的几次为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转业军人和有高级职称的人,涨得是多了一些,但这表明的只是要把他们从屎坑尿窝中拽出去,而不是要废除废除双轨制,甚至说不定还有可能是为了巩固双轨制所采取的措施呢。
五、过去一直喊的双轨制要“逐步解决”’,实际是”逐个解决”,即死一个就解决了一个,一个一个的死没了,就逐步的都解决了。迄今为止,年老体弱的企业退休人员病死的老死的已经很多了,现在每天还在死,但彻底死光死净,恐怕还得二十多年。如果继续坚持“逐步解决”,那就至少在二十多年之后双轨制的问题才能不复存在,而现在企业已退休的人员是谁也等不到、盼不到那一天。
尽管如此,作为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末了还是想表明一个意愿,即:现在,终于听到了壮士要断腕的消息,希望能尽快出手
,力争在2013年内彻底废除万恶的双轨制!
7. 请问养老金双轨制何时能废除
从2014年起所有现在在职的人都到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养老金双轨制就可以废除了。
8. 什么是退休金双轨制
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
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
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
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退休金双轨制的形成:
“双轨”的形成,则是历史和现实共同作用的产物。
上世纪90年代,企业和机关单位的养老制,还是执行均为退休前75%的“单轨”。
随着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养老制度的改革也相应划出了“国企—集体企业—民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路线图。备受争议的双轨制,正是这一路线图实施过程中的产物。
而另一方面,养老保险长期分属不同部门负责,导致政出多门,缺乏统一性,难言沟通衔接。还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仅是养老制度制定者,也是受益者,这种双重身份的利益冲突,在某种程度上也形成了改革的阻力。
9. 退休金双轨制
“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我国现行的是“退休金双轨制”,主要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的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0. 退休工资双轨制什么时候能解决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