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工伤赔偿是怎样的呢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专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属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该答复明确了,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是可以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㈡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获得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是的。
2、只要劳动合同终止,工伤职工即可要求享受上述待遇,不能因达到退休年龄专而剥夺工伤职工享受属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权利。
㈢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作中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目前规定中。
超过退休年龄,如果未享受退休待遇,或者农保的话,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不过具体还是要去工伤认定部门,以他们的口径为准。
㈣ 达到退休年龄因工受伤处理
法律分析:先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再到劳动仲裁申请:1、赔偿工伤待遇;2、缴纳在职期间各类社会保险费;3、未鉴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节假日加班及平时加班的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㈤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因公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不可以,已经不再属于劳动者,只能作为雇佣关系按照一般人身损害程序向法院起诉赔偿,对于受伤可以申请做一般的伤残鉴定,不能做工伤鉴定。
㈥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工作受伤如何处理
由于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所以不能作为工伤处理。
但是可以按照人身损害处理,具体使用法律,包括民法通则,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㈦ 工伤期间达到退休年龄单位应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1.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如其未领取养老保险或退休金,则与用人单位仍系劳动关系,应当认定工伤;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如其已经领取养老保险或退休金,则与用人单位系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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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因执行工作任务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第一,如果签订了聘用合同,那就按照聘用的劳动合同办事
第二,如果没有签订退休聘用合同的话,因为你已经是退休工人了,你自己反聘是自己的事,一切按照退休待遇和医疗保险去做,应该是不存在工伤问题。
㈨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工受伤怎样申请补偿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工单位赔偿;未回参加工伤保险的答,按人身损害有雇佣单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