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吉林省特警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版部的暂权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B. 武警特警和公安特警的年龄限制
你所提到的军人退役年龄和警察退休年龄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这个东西没法具体回答,特种兵、特警退役是要根据他的工作状况和个人意愿决定的,当然还有年龄标准,如果实在作战队的话一般会在30---35岁退出作战队,但只是调换岗位并不代表退役或转业,特别优秀的也不会一直待在这里,而是提升到作战队的管理阶层或作战部门继续使用,综其所述就是特种作战单位没有常青树,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机能的减退而随波逐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