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2020年企业退休职工退休金计算标准为什么按2018年人均工资计算
2. 吉林省退休金规定
吉林省中人退休金政策:“中人”是指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和2014年10月1日申请办理退休且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5年的退休人员。中人退休金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照视同缴费年限计发一份过渡性养老金。为保证待遇平稳过渡,改革后按国家规定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设立十年过渡期。
【法律依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符合本办法规定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二)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照视同缴费年限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为保(三)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四)本办法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3. 现在吉林省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是多少
企业职工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指数=当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
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4. 吉林省1992年省社保养老金最低基数是多少
吉林省的1992年的社保养老金。基数是多少?这个现在真的很难查询了,如果你非要查的话,可以到吉林省的吉林市社保局去。具体咨询就知道了。
5. 2019吉林省退休金计算方法
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我认为我们网友有90%的人不会计算,你只有咨询一下你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为他们是专业化的,
6. 退休金最低标准
常见情况:
缴费年限低,按你的陈述,实际缴费年限最多15年(从97年计)如果是版国企,加上视权同缴费年限最多也就是19年
缴费系数低,也就是说折算缴费系数(以地区平均工资为系数1),如果每月缴费基数按照当时最低工资缴费,折算系数可能就是0.3~0.4
因此,基础养老金的系数为:0.4*19*1/100=7.6%,如果当地的平均工资为2500,则只有190元。另个人账户的总额被195除就是个人账户部分,估计也没多少。加上每年的调整数,就那么多了。
总结:15年是个领取养老金的门槛,意味着只有15个点的基础工资。按照一般工作年限男的40年,女的30年,这里与正常的就少了一半。同样个人账户也少了相同的比例。如果缴费按最低的缴,又要打一半的折。拉就更少了。
7. 今年在长春退休,是按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开吗
你您在长春退休是按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开吗?今年在长春退休,他得按当年的社平工资,再加你的工龄,再加你交保险额的年限,这个标准给你开
8. 吉林省2020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多少
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按7602元执行。对今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按7602元重新计发待遇,重新计发水平低于原计发水平加上2020年调整养老金水平的,从7月1日起补足差额。 从2021年起,江苏上半年企业新退休人员,将先按上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预发待遇,待当年计发基数公布后再重新计算待遇,不再参加当年的养老金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9. 吉林省退休工资计发基数是多少
计发基数为83133元,月平均6927.75元,其次是省级机关72193元,月平均为6016元,也就是从长春市办理退休,比在省级机关办理退休同等条件下还要高一些;最低的是在江源县办理退休,计发基数是51624,月平均为4302元,同等条件下,在江源县办理退休养老金每月要比在长春市办理退休少200元以上。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政策要求,自今年起,各省市用于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应向人社部、财政部备案后,由各省市人社、财政部门共同公布。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80%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
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
10. 吉林省省社保1992年至1999年企业最低养老金基数是多少
吉林省省社保1992年至1999年企业最低养老金基数是多少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内不同,基数是以工容资总额为基数。具体比抄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 统筹 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缴 费比例:单 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不缴纳;
6.公积金内 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容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国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