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工伤认定能做吗
法律分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职业伤害不能认定工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缺失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主体资格之主体要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无法定义务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B. 工伤后到退休年龄是否可以退休
可以的,具体在哪里退休就要看实际情况了,一直在单位上班的由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就自己去社保局
C. 过了退休年龄发生“工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在工作中受到工伤,继续按劳动关系处理,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D. 工伤后到退休年龄如何补偿
工伤后到了退休年龄也应该按照正常的工伤标准赔偿,先要求公司申报工伤、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后要求公司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工伤有哪些问题
因为工伤保险只能在退休之前可以参加,达到退休年龄以后就不能参加工伤保险了,既然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当然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了。
F. 工伤后在该公司又服务十几年后辞职要求赔偿合理吗
如果有后遗症,赔偿很合理。如果没有后遗症(工伤鉴定)恐怕拿不到赔偿。
G. 退休年龄后工伤怎么算
(三)经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暂停伤残补助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低补差价。
H. 达到退休年龄后,怎么解决工伤问题
涉及老年劳动者,即离退休人员或超过60岁(男)、50岁(女)的农民工及其他社会人员(但公务员和比照试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除外)应参照如下意见处理:
1,老年劳动者与现在用人单位之间的聘用关系如符合劳动关系的,应予认定。
2,不论老年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也不论老年劳动者在原单位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如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其在受聘期间因工受伤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3,对老年劳动者与现在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征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8)退休年龄工伤后遗症扩展阅读:
劳动者权益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而现行法律只对劳动者年龄的下限作出了规定,对劳动者年龄的上限没有作规定。因此,不能因是离退休职工或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及其他人员就否定其劳动者身份。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第4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试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出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离退休人员或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及其他人员与现在用人单位之间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均不能排除在《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