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年龄到了,到哪去办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那里,就到哪里去办理退休。通常是当地人社局审批退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定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❷ 到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手续如下:
1、当职工已经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向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和社保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和证件照;
2、社保局工作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受理成功会通知职工的单位提供档案;
3、经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后,退休员工就可以带上退休证进行确认。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 应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❸ 我到了退休年龄,办退休证到哪里办
到退休年龄,单位职工,有经办人员办理退休,同时办理退休证,如果个人缴费的,到社保局窗口办理,经过审批退休,就可以办理退休证。
❹ 到退休年龄了申请退休手续怎么办理啊需要什
我这里有一份退休早知道,仅供参考。
❺ 您好,我想问下,到了退休年龄了,需要去办理什么手续吗
如果是到了退休年龄,你只需要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办理了,最好是提前一两个月去劳动保险处咨询一下,看看需要什么资料,可以提前准备一下,以防到时候弄的手忙脚乱。
❻ 请问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怎样办理
企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单位劳资人员应在当月保险缴纳完毕后,携带退休人员身份证件、人事档案、养老保险手册、《烟台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等相关资料到莱山区社保中心退休审批窗口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符合退休条件的,由企业按照减员流程,到社保中心统筹科办理退休减员手续,再到养老业务科办理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核定,最后回单位按规定组织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职工,单位携带相关资料报送退休审批部门,正式批准退休,并在相应的《退休审批表》上加盖退休审批专章,同时发放退休证。
❼ 农民到退休年龄去哪里办手续手续办理后给证件吗
农民到退休年龄去劳动保险公司就可以了,劳保站上给你办了一个60岁以后的领钱的证件。
❽ 到了退休年龄怎样办理退休手续
到了退休年龄的,退休手续办理的流程如下:
1、当职工已经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向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和社保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和证件照;
2、社保局工作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受理成功会通知职工的单位提供档案;
3、经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后,退休员工就可以带上退休证进行确认。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