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公司合同还没到期,公司辞退我要赔偿不
你好,既然你已经来到了退休年龄自当然应该办理退休手续后退休了,公司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你办理退休,不存在属于公司辞退你的说法。如果你是退休后和该公司签的用工合同则属于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你只能以合同纠纷到当地法院起诉起诉该公司,而不能走劳动仲裁程序。
㈡ 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时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未满,怎么处理
现实困惑
2010年6月,老李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到期,之后又续签了3年的合同。但是到2012年6月,老李已年满六十岁,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此时,距离劳动合同到期还有一年的时间。老李向单位相关部门咨询,他已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合同期未满,是现在就可以退休,还是等合同到期以后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单位给老李的答复是,老李可以按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劳动合同自动终止。老李觉得单位的做法非常合理,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依据了哪些法律规定呢?
律师答疑
本案中,老李遇到的情况是: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已经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退休后的劳动者享受养老金,这是国家财政给予的,并不是单位支出;同时,劳动者退休后也不再为单位创造价值,在此情况下,双方都没有利益的损失。所以老李既然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就可以按程序办理退休手续,自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老李单位的做法是正确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法理荟萃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如此时劳动合同未到期,也可以依程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解除是合法的
㈢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合同未到期单位可以辞退吗
劳动者达到退休抄年龄,合袭同未到期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并且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㈣ 退休年龄已到但签约合同未到期公司可以辞退我吗
是可以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并非单位辞退,而是达到退版休年龄之后不能建立权劳动关系了。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㈤ 员工已到退休年龄,但是合同未到期,合同该怎么处理
退休即合同终止,无需另行处理。
㈥ 关于退休年龄到期,合同未到期
与工作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应该是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到法定退休年龄,原劳动合专同就失效了,当然就属不存在补偿了。
如果你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你还想在单位工作的,你单位也想你留下是可以续聘你工作的,只是不再为你缴纳社保,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薪资。
如果你是城镇户籍居民,你可以回户籍地购买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非城镇户籍居民,可以购买新农保,在单位参保缴纳一年的社保,可以迁移回户籍地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帐户合并,续缴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累计缴费满15年,到60岁时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待遇。
㈦ 我的退休年龄到了,但是合同没有到期,单位提前终止合同,合法吗需要补偿不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因为是按照法定的退休年龄跟您结束合同。但是单位需要给您相应的补偿,需要按照辞退员工的标准来给予补偿,
㈧ 企业与劳动合同签定合同未到期,劳动人员已达退休年龄如何补偿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可以看出,合同正常到期,满足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条件,用人单位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㈨ 因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公司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要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因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公司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是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
但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9)员工满了退休年龄合同不到期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㈩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劳动合同没到期,怎么办
依据法律规定,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劳动关系终止,且该情形下用人单位版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权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