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标准有哪些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0号)《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8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I一、 离退休费计发办法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下同)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同,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一)离休人员。机关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全额计发;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二)退休人员。1.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2. 机关技术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机关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三)退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基本工资的5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基本工资的6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基本工资的70%计发。二、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凡列入我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范围的单位中,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不实行新的工资制度,从2006年7月1日起,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0号)等相关文件和本实施意见增加离退休费。具体办法是:(一)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办法。离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厅级(标准已发),县处级正职670元,县处级副职490元,乡科级及以下35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99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350元。(二)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办法。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 省级(标准已发),厅局级750元,县处级450元,乡科级275元,科员及办事员18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0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275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18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275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180元。 (三)退职人员增加退职生活费办法。2006年6月30日前已按国务院国发[ 1978 ]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17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四)增加离退休费的其他相关政策。1. 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工作,享受全薪退休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30元退休费。2. 按国务院国发[1986]26号文件规定,享受全薪退休的老专家,按下列标准每月增加退休费:教授及相当职务9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10元。3. 按中办发[1985]67号、厅字[1985]340号、劳人薪[1985]22号等文件规定,享受全薪退休的起义人员,按下列标准每月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县处级正职640元,县处级副职460元,乡科级及以下33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9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1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330元。4. 事业单位原既有行政管理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双肩挑”离退休人员,按离退休时明确的职务增加离退休费。三、离退休费的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根据国家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统一规定和部署,相应增加我省离休人员的离休费,适当增加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调整办法,国家另行研究制定。 四、经费问题这次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所需经费,仍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财政和单位负担,省将根据各地实际和中央转移支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五、组织实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调整离退休费计发等工作,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省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皖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批。其中,省管干部的审批事项,按现行规定办理。各市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本地区(含所辖县、区)的实施工作。增加离退休费、调整离退休费计发等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广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并根据本实施意见,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统一离退休人员的思想认识,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把好事办好。本实施意见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㈡ 今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加吗
四川省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施方案: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挂钩调整: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年增加7元。适当倾斜的对象为三类:一、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增发。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原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二、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增发。2014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一、二类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每月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三、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发。对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平均养老金水平保底后,再另增加30元。同时符合挂钩调整办法和适当倾斜对象及标准的,可以重复累加享受。
㈢ 安徽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何时发的最新相关信息
养老金上调初步方案已上报
今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这是我国首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具体实施时间未透露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已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数据测算工作,研究提出了初步调整方案,目前已上报省政府。方案待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后即可实施,但具体时间并未透露。
关新闻人社部:养老金总体上涨6.5%
昨日,人社部召开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6.5%的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是分别以各自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6.5%的比例调整。未来将完善养老金调整的办法,逐步平衡各类退休人员的待遇。
人社部:20省份可将养老保险费率隆至19%
人社部、财政部公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李忠介绍,目前各省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在单位缴费比例上,上海是21%,山东和福建是18%,广东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
李忠表示,按照要求,全国大部分省市是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的。“具体来说,有21个省份,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20个省份包括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新疆、甘肃和宁夏,符合降低费率的条件,可以由20%降低到19%。”
附:新疆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18号)精神,现将我区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通知如下:(本文内容来源网络,仅供参考,正式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本次调整的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按104号文办理退职的人员和五·七工退休人员。
养老金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不参与养老金调整。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仍按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不参与本次养老金调整。
二、普调办法和标准
(一)普调增资每人每月在2016年末的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40元。
(二)工龄增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75元,缴费年限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三)比例增资每人每月按退休人员20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发(四舍五入到元)。
三、倾斜对象和标准
(一)高龄增资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满70岁不满80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对2016年1月1日之后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对2016年1月1日之后满80周岁的,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80元。
(二)艰苦边远地区增资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分为三个档次,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30元,三至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五至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乌鲁木齐市属于二类地区。
(三)军转干部增资退休人员中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如果还达不到自治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每月2534元),按平均水平计发。
高龄增资、艰苦地区增资以及军转干部增资只要满足条件可以同时适用。
举例一、王某,企业退休人员,出生日期1943年9月1日(72岁),退休时间1998年9月1日,工龄为35年零1个月,2016年12月的养老金为2256.5元。
2016年待遇调整情况:普调:4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发30元;工龄增发180元(36*5);高龄从2016年1月起增发50元,比例增资:23元(2256.5*1%)。
王某2016年应增40元+30元+180元+50元+23元=323元。
其2016年5月份工资额应为:2579.5元。
如下所示:①普调②艰苦补贴③工龄④高龄⑤比例增资⑥合计备注40301805023323⑦2016年12月份工资额2256.5⑧2016年增资额323⑨2016年5月份工资额2579.5
注:1、普调40元和艰苦补贴30元为固定数,工龄、高龄和比例增资根据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定。
2、⑧2016年增资额=⑥合计=①普调+②艰苦补贴+③工龄+④高龄+⑤比例增资;⑤比例增资=⑦2016年12月份工资额*1%(四舍五入到元);⑨2016年5月份工资额=⑦2016年12月份工资额+⑧2016年增资额。
举例二、张某,“五。七工”退休人员,出生日期1932年2月25日(83岁),退休时间2011年12月1日,工龄为15年。2016年12月工资为1305元。
2016年待遇调整情况:普调:4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发30元;工龄增发75元(15*5);高龄从2016年1月起增发60元,比例增资:13元(1305*1%)。张某2016年应增40元+30元+75元+60元+13元=218元。其2016年5月份工资额应为:1523元=1305元+218元
㈣ 怎么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拿预发工资安徽
怎么2020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来预发工资?安徽的约了工资,只是那么只是一小部分,如果计算出,那就会一起拿出来
㈤ 安徽省淮南市 2020年离休人员为什么没涨退休金
2020年离休人员涨退休工资一般是一年中的七八月份统一涨。
㈥ 安徽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今年为何不发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4
㈦ 安徽离退休金调整方案我已87岁,是离休教师,工资待遇怎么样了啊
您好!安徽省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早已出台,并己回于7月底发放到位。这次答调整方案未包括离休人员,您是离休教师所以不包括其中。至于离休人员的工资如何调整还要等国家的政策!国家不会忘记你们这些离休老同志的!
㈧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何时执行上调6.5%养老金
安徽省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估计在七月份可以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回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16年调答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6.5%左右。
此次养老金调整,意味着自2005年以来,我国已经连续12年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该文件已经正式下方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正在根据该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的调整方案,估计在7月以后会陆续出台并公布调整政策。目前只有上海市公布了调整方案,其它省市自治区还没有公布方案。
㈨ 2016年安徽省离退休人员是否按10%加工资
因为国家给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政策始终未曾出台,所快全国都没涨。到底涨不涨?何时涨?还需静等国家涨退休金的官方消息!耐心等待吧!实在令人无奈!
㈩ 2020安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安徽省农村离退休村干部补助2020年上凋多少钱
2010,安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安徽省农村离退休村干部补助2020,上调大概是一百到200块钱左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