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四川中人养老金怎样计算
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和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老标准)对比,保低限高,即:新标准(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标准的,按老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标准。 新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按职业年金办法计算;老标准计算公式为:
A: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规定,根据参保人员2014年9月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等级)等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参保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计发比例,计发比例如下:
Gn-1:第n-1年的工资增长率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执行。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B. 四川省退休中人2016年12月退休金怎么算
除了上海今年上涨的养老金已发到退休人员和北京、天津、浙江将在9月底前把今年增加的养老金版发放到位权以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四川省人社厅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并抓紧报批,养老金增加部分从2016年1月补起。
C. 四川最新退休中人视同缴费月份怎么算养老金进展
视同缴费月数就是指2014年9月份(含9月)之前的累计连续有效工龄。全国统一的政策。
D. 2019年退休的中人养老保险金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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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弄明白给你公式自己算吧。
养老金版的帐比较复杂权,是用统一公式计算的,如果你是“中人”:
养老金的帐比较复杂,是用统一公式计算的,如果你是“中人”:
基础养老金=(社平工资+岗位工资(指数化工资))÷2x总工龄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男139(女195)
过渡性养老金=社平工资x账户前工龄x平均缴费指数x1.3%
三个公式得出的数相加就是你的养老金。
如果你是新人(1998年10月后参加工作):
基础养老金=(社平工资+岗位工资(指数化工资))÷2x总工龄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男139(女195)
E. 四川中人退休如何重算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基本养老金计发
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单位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核定并支付其基本养老金。
从2014年10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二十一)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为本人历年的实际缴费指数之和除以实际缴费年限(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其中,本人当年的实际缴费指数,为本人当年的缴费基数除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
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 Xn-1/Cn-2+……+ X2016/C2015+ X2015/C2014+ X2014/C2013)/N实缴
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当年的缴费基数,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其中,X2014为参保人员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各月缴费基数之和。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按实际缴费月数除以12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二十二)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根据全省统一编制的视同缴费指数表,按照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予以确定。
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为本人历年的实际缴费指数之和除以实际缴费年限(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其中,本人当年的实际缴费指数,为本人当年的缴费基数除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
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 Xn-1/Cn-2+……+ X2016/C2015+ X2015/C2014+ X2014/C2013)/N实缴
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当年的缴费基数,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其中,X2014为参保人员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各月缴费基数之和。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按实际缴费月数除以12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与第(二十一)项规定一致。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按照“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衡衔接”的原则,统筹考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发政策,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过渡系数按1.4%执行。
(二十三)“中人”过渡办法。
对于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和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老标准)对比,保低限高,即:新标准(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标准的,按老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标准。
新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按上述第(二十二)项计算,职业年金按职业年金办法计算;老标准计算公式为:
A: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规定,根据参保人员2014年9月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等级)等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参保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计发比例,计发比例如下:
(二十四)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已经退休且按月领取原待遇的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由统筹基金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原待遇政策确定的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二十五)2014年10月1日至我省组织实施参保经办工作前,原单位已代发的基本养老金,在实施参保经办工作后按规定清算,多退少补。
(二十六)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完毕后由统筹基金继续支付。
(二十七)当年正式公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前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单位申报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后,社保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暂参照上年度计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采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发临时基本养老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后,再为其核定基本养老金标准,并补发或扣减差额部分。
(二十八)社保经办机构可采取多种方式,对退休人员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工作。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发基本养老金时,主动告知退休人员应每年参加资格验证。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协助验证。出国(境)定居的,通过我国驻该居住地的使领馆申办健在证明或领事认证。
退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的,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经相关部门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从暂停之月起恢复并补发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或终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对多发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
F. 四川省退休养老金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职工退休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总额×1/120+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0%。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总额×1/120+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0%+(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过渡性养老金比例×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综合性补贴×(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其中,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是指职工1995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用1990年至1995年职工个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计算某一年指数时,如职工个人缴费当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和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四川省贯彻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五、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二十八)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职工退休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总额×1/120+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0%。
(二十九)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总额×1/120+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0%+(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过渡性养老金比例×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综合性补贴×(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
其中,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是指职工1995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用1990年至1995年职工个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计算某一年指数时,如职工个人缴费当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和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计算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按上述办法计算的月基本养老金,一般不得超过本人退休时上一年月平均缴费工资;如退休时上一年月平均缴费工资比前几年上升或下降过大的,按上述办法计算的月基本养老金,不得超过本人退休时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G. 中人退休金怎么计算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回月平均工资答+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l%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规定退休年龄为止。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从1995年起(这个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参保人员当年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当年缴费工资额与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
Al、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系数
H. 2019年3月了四川省事业单位中人养老金何时重新计算发放
机关事业中人退休工资,一拖再拖,如果是再过二三十年就是一个月补发一百万又有啥用呢?大部分人都去天堂了,那真是钱在银行,人在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