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医疗高级职称退休年龄
有高级职称按现有规定也是男60,事业单位女也可延长至6○岁退休。退休后医院需要可以返聘!
B. 女性卫生系统副高级职称 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是多大
女副处以上,退休年龄是60周岁,但过55周岁后规定可以随时打申请提前退休的
C. 高级职称人员退休年龄多少岁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退休
资料拓展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D. 高级职称退休年龄标准
法律分析:(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工作;(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 湖北省护士副高级职称退休年龄规定
您好,退休年龄的时间判定是分工人岗位和干部岗位的,不同的岗位退休年龄不内同。至容于个人岗位是属于工人还是干部,这个情况是由所在工作单位来决定的。
目前我国还没有实行延退政策,还是按原有退休年龄退休。
女工人:50岁 女干部:55岁
男工人:55岁 男干部:60岁
F. 事业单位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退休年龄有规定吗事业单
机关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请55岁退休与60岁退休工资有差别。
新政策回实行老人老办法,答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而对于已经退休的女干部不再追溯。新规定来自于中组部和人社部下发的文件,为了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方可退休,不过该政策不具有强制性,处级女干部也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申请自愿退休。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指出,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
年满60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G. 副高正高职称退休年龄新规定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5中高级职称是包括副高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H. 女性卫生系统副高级职称 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是多大
毛市长批示的“关于医疗卫生系统女性高级职称退休年龄的提议”的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规定: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60周岁退(离)休。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对高级专家进行了明确,高级专家系指: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正副主任医师、正副编审、正副译审、正副研究馆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特级记者、高级记者、高级工艺美术师,以及文艺六级以上的专家。
根据上述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信中提到的卫生系统的女性主任医师,若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到60周岁退休。
I. 高级职称退休年龄
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根据2015年下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处级(含正、副处)女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规定内容如下:一、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延迟退休政策,年满六十周岁退休。二、上述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三、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延迟退休,具体延迟年龄标准为:1、副教授级高级专家经批准可延长至65周岁退休,教授级高级专家经批准可延长至七十周岁退休。2、院士年满70周岁退休,个别确因国家重大项目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最多延长至七十五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