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贰』 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
退休工资的计算办法各地都不一样,国家出台了几个方案,供各个省市参考,采纳,各内个省容市又根据自身的情况做了修改,计算办法很复杂,一套程序和参数,我找一个地区的办法给你,供你参考
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C1÷12×[20%+(H-15)×0.6%]
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20
过渡性养老金=X×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1.2%+调剂金
X=C1÷12n×(A1/C1+A2/C2+A3/C3+……An/Cn)
公式中:
X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A1、A2……An 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缴费工资
C1、C2……C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的实际缴费年限
H为全部缴费年限
『叁』 新的退休工资怎样计算方法
近年来,养老金计算办法并没有进行调整,还是按照以往政策执行。回
职工养老保险、答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肆』 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最准确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公式
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就一个,从来就没有最准确和不准确之分。
『伍』 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退休工资计算是按缴费年限,缴费工资计算的,退休工资低于同年办理退休的人员是可能的。如果缴费年限和交付工资相同,则退休工资应该差不多。
09年退休的是按08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
退休手续是单位办理的,你可到单位找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向他索取社保部门的计算表,复印一张自己看下,看不明白的再在网上联系,或到社保部门去核对。
说一下计算公式:
1,(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个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本息/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不同退休年龄计算,50岁是195,55岁是170,60岁是139)
3,过渡性养老金,就是视同缴费年限的推算存储额本息/120.
以上三项相加就是你妈妈的退休工资。如果你地区处于新老办法过渡期,还要扣掉些。
『陆』 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最准确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公式
计算公式: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专=(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属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柒』 最新退休金计算方法
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工资由两部分组成,即个人账户退休工资和基础退休工资。因此,大家在计算退休工资的时候,就需要对这两部分进行计算。
『捌』 陕西退休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所在市(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二)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一百二十。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十五年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十五年的,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或者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以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其基本养老金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的计算办法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按前款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国家和本省原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标准的,按国家和本省原规定执行。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以前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仍按国家和本省原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老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所在市(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一百二十。
第二十九条 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十五年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十五年的,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十条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或者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以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其基本养老金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的计算办法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按前款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国家和本省原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标准的,按国家和本省原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以前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仍按国家和本省原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