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医保交满15年后不交了,到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医保吗
社保养老是交满15年可以不交,但社保医保是要交20或者25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医保的,具体时间各地有不同,你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看你们那是医保要交多少年。
『贰』 职工医保需交多少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为什么呢
引言:职工医保是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应得的一项保险制度,是我们国家法律有所规定的一项基本社会保险。那么我们要缴纳多少年才可以享受这个待遇呢?这是为什么呢?
总之,职工医保是我们的一项基本保障制度。中间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断缴或是累计缴纳年限不够等情况出现时,要及时的向所在地区相关部门咨询。因为每个地区在国家的法律规定之下,也会根据当地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每个地区间会稍有不同,有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了解,好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
『叁』 职工医保需要交费多少年才能到退休呢
职工医保最低要交满15年,如果没有交满15年就退休了,那么退休后就得自己交满直至15年,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肆』 社保缴多少年退休后享受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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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对于缴纳医疗保险多少年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问题,各地区的规定有所区别。按目前社保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累积缴纳一定的年限可以到退休以后,就不必再继续缴费而终身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这个年限一般规定为男30年,女25年,也有很多地区规定为男25年,女20年。具体的情况可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以北京市为例,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伍』 社保自己交满多少年可以享受医保
医保是即时享受的 从首次参保之日起三个月之后就可以享受医保。也就是说,交一年就享受一年交一个月就享受一个月。
『陆』 市规定医疗保险必须交满多少年才能在退休以后终生享受
各地规定不一。
重庆规定: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参保人员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广安规定:从2000年11月1日起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其实际缴费年限必须累计男满20年、女满15年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方可终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必须累计男满20年、女满15年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方可终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景德镇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应男满30年、女满25年以上,且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不变,仍由退休前的用人单位继续缴纳。
(6)社保缴费多少年才能在退休之后享受医保扩展阅读:
退休时达不到缴费年限可补缴
例如长沙规定:
如果单位参保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包括不足实际缴费年限),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或参照在职人员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至最低年限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一次性补足的,可继续按在职人员政策缴费并享受待遇至规定年限。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金和滞纳金后,参保人员从缴费的到账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柒』 医疗保险需要连续交纳多少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终身享受医保
缴纳医保满足男25年,女20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终身医疗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7)社保缴费多少年才能在退休之后享受医保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
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
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保险费征缴
(一)申报受理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工资发放明细表;
2、《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3、医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缴费核定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3、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三)费用征收
1、医保机构通过“收入户存款”开户银行收费,也可采取支票、现金、电汇、本票等方式收费,并开具专用收款凭证。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每月与银行对账结算,并将到账情况反馈给征缴部门。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财务管理部门反馈的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向申报后未足额或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单》。逾期不执行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限期改正。
3、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延迟缴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可一次性缴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缴的,应从季度初或年初缴费。暂无能力缴纳的,申请缓缴,缓缴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