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社保15年怎么办理退休年龄
在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职工马上就要退休了,可是他的基本养老保险没有缴满15年,离开工作岗位后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于是,职工找到人力资源部门,希望企业能够帮助解决。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企业HR应该如何指导职工操作呢?根据现行有效的政策,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有三种办法可以解决,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意愿,任意选择其中一种。
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止,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6月29日发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首先,上述两个法条都规定了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然而,早在2005年时,《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则规定,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也就是说,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是不能继续缴费至15年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职工本人只能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养老保险关系被强制终止。
其次,允许继续缴费,是后延缴费呢,还是一次性缴纳(趸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除此之外,没有作其他的具体规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一书的解释,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之所以没有规定继续缴费的具体缴费方式,是“由于各地差别较大”,而把此项权力赋予了地方。
二、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
1、根据国务院2014年2月2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国务院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第八点第二款提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出台(不排除我看漏了)。根据上文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一书的解释(第74页),“至于如何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各项制度之间的统筹衔接,在缺乏充分的论证和取得足够的实践经验之前,法律不宜马上就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本法作了原则性规定”。
三、一次性取出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这款规定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1、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书面告知相应后果。首先,职工“可以”申请,而不是应当申请,职工既可以申请终止,也可以不申请终止,即选择继续缴费或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次,申请终止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再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书面申请后,必须书面告知相应后果,职工本人书面确认后,方可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给职工本人。
2、只支付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给职工本人,不支付社会统筹账户储存额。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所缴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险费,被国家“统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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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企业缴纳的社保怎么办理退休金
1、退休金:需要在缴纳养老保险达到15年以上、而且达到退休年龄时才可以领的,而且不是到单位领、是到社保机构领。
2、辞职:还不能领退休金,能办的只能是继续交社保中的养老保险,等到达到退休年龄后才能领退休金,所以:现在还说不上退休金的事、只有社保的事。
3、“有人说退休金和社保不对口,所以辞职后作废,还需要从头缴付;还有一种说法是,视同缴付,由退休金转为社保。哪一种说法是对的?”:
(1)“有人说”说的不正确;
(2)不是需要从头缴付:如果你辞职后有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为你交社保;如果没有新单位,辞职后可以自己继续交社保到可以退休时止;
(3)但是,由于教师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如果你辞职后是到企业就职或是自谋职业,缴费的比例和数额会有所变化。
(4)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在缴到一定年限、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转为”退休金,但退休金不会转为“养老保险”或社保的。
(5)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国家实行社会化养老之前你的工作年限,视为已经按社保制度缴纳、不再向前追缴。
4、“如果视同缴付,手续如何办理?”:是否视同缴费、视同缴纳的年限从何进起算:不用你办手续,而是单位的会计早已核算好的。
原珙县上罗镇中学教师郭刚反映,称他辞职后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补缴养老保险。“官司胜诉快2年了,学校还没有给我补缴。”珙县法院表示,将尽快责令学校参照有关标准为郭补缴养老保险金。
1995年,郭刚从高县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筠连县任教,1997年9月调入珙县上罗镇中学。2005年2月,郭从学校辞职,后从事律师工作。
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后,郭刚认为,学校应给他支付辞职补偿金,并按国家规定补缴在校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由于多次与学校协商未果,郭向珙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年8月,仲裁委裁决:郭刚和学校按比例为郭缴纳养老保险金,驳回郭要求支付辞职补偿金的请求。
随后,郭向珙县法院起诉,要求学校补缴1997年9月至2005年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并支付辞职补偿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郭刚请求学校补缴在校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遂判决学校按规定为郭补缴7年多的养老保险金;驳回郭的其他诉讼请求。在郭上诉期间,学校与他达成支付辞职补偿金的协议,郭将上诉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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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单位社保和个人社保退休年龄一样吗
不一样。
单位社保如果是女职工的话,它的退休年龄是50岁,如果是管理阶层的女干部,退休年龄是55岁,而男职工或者男干部退休年龄都是60岁。
而个人社保,比如说以前所说的农村养老保险,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必须要达到60周岁才能够办取养老金。
D. 社保个人缴纳怎么办理退休年龄
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回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答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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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社保交满了15年怎么办理退休年龄
社保交满来15年后可以不再交费。源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根据当地政策,肯定也是继续缴纳好,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社保需要要等到退休年龄到了以后办理了退休才能领养老金。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
2、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在停交保费到退休这期间,不能享受医疗待遇。在办理了退休开始,可以享受医疗待遇。这之间可以用农合医疗或者城乡医疗来代替
3:养老:累计缴纳15年,到退休的时候,可以享受到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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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续接单位工龄交社保的人员退休年龄是多少
原则规定,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女达到55周岁、男达到60周岁后,不得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及时为其办理停保。政策规定,只有经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延期退休的,单位方可为其办理超龄继续参保缴费手续。经批准延期退休且向地税部门办理继续参保申报的人员外,地税部门对仍以职工身份参保的超龄人员,将强制办理自动停保手续,并通过邮件告之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超龄参保人员领取退休金待遇。职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继续上班,超出的时间不计算工龄,多缴纳的养老保险也不能计算,办理退休,领取退休费之后,单位如果继续留用,可以签订协议,但是不能再缴纳社会保险,一切待遇,按照协议执行。具体情况可资咨询你户口所在地区县的社保局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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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一、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3、将审批后的《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二、一些灵活就业人员需办理个人社保退休手续:1、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于每月1-15日(机关事业单位)、1-20日(企业单位)到社保局二楼养老服务大厅窗口递交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2、对符合退休条件审核通过的退休人员,社保局将会在受理的次月15日前,将有关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到退休人员所开设的农行养老金存折(卡),退休人员凭存折(卡)到农行各网点领取。3、办理退休时,须提供人事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或劳动合同;《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二份);《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清单(在三楼服务大厅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3张1寸免冠相片。注: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后3个月内,可自带身份证和一张1寸免冠相片到市社保局一楼社会化服务窗口办理退休证,领取养老金。
H. 单位社保缴纳不够十年到了退休年龄,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