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京个人交的社保今年退休 退休工资能拿多少
很多具体数据不确定,无法计算当事人退休可拿多少基本养老金。
劳动者退休基本养内老金的计容算,涉及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诸多因素,很多具体数据不确定,是无法计算当事人退休可以领取多少基本养老金的。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B. 南京退休金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回知》规定,答2015年12月底之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总体水平为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就是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最近以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C. 今年南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多少
江苏省2017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资源版社会保障部、财政权部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当前,江苏省的具体方案还没有发布,南京市退休职工如何调整还不明确,请耐心等待。
D. 2016年南京退休工资调整最新消息
全国31个省市区中,。近期,陕西、云南、辽宁、广西等多地对外公布了养老金内具体调整方案,而容公布方案较早的上海、北京已率先发放了养老金。定额调整也就是每个人都调整相同的金额。梳理上述地区的调整方案,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北京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上海每人每月增加80元,广西每人每月增加70元,云南每人每月增加30元,陕西每人每月统一增加77元。
定额调整之后再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进行挂钩调整,体现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如,上海的调整方案显示,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然后增加本人2015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的2.5%;云南规定,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再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调整。
上述地区的调整方案还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了照顾。如,北京提出,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E. 南京退休工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关于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宁人社发〔2017〕7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17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
1. 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2.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事项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7年7月1日起,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五、组织实施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增加倾斜对象。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增加倾斜对象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省级调剂补助资金。
2017年7月5日
F. 南京工人办退休,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多少
江苏省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退休统筹地区平均工资为6057/月元。
我国养老保险现在是省级统筹,南京隶属江苏省,职工退休采用的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江苏省职工平均工资。江苏省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职工退休,计算基本养老金的统筹地区平均工资为6057元/月。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7〕208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8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
二、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940元执行。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本次调整前执行的缴费工资下限高于2940元的,按调整前的缴费工资下限执行。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地区可在294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
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
四、考虑到部分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对偏低,允许苏北五市和扬州市、泰州市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但应全市统一标准,并由设区市报省厅审批后执行。
五、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六、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省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26日
G. 南京市企业退休职工(普通工人)平均退休金多少钱每月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