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企业退休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最低工资标准是针对在职职工制定的,属于强制性规定。
但至今并没有关于统一的企业退休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北京也没有。
2. 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金如何计算
退休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注意事项:
1、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
退休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2、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
退休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3、 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3. 北京退休职工退休金多少钱
市人力社保局2018年6月29日发布《2018年北京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后, 北京市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 近4000元 ,同比上年每月人均增加210元。
详细解读
(一)企退人员养老金普涨45元后多缴多得
1、定额每人涨45元。 按照国家要求,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 2018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具体来说,将退休人员2017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
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770元(含)~527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举例]
2017年底满64岁的李大爷,全部缴费年限37年,2017年的基本养老金为每月3775元。按照第二档标准,应上调50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3825元。但2017年12月养老金低于3770元的第三档人员上涨60元后,部分人员会达到3830元(3770+60),高过李大爷的3825元,所以再对李大爷提高5元,使他达到第三档的最高额3830元。在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调整中,李大爷实际每月增长55元。再加上定额调整和缴费年限调整,李大爷每月养老金共增加211元,达到每月3986元。
(二)三类人员额外享受政策倾斜
1、高龄退休人员再补贴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
2018年对这部分人继续补贴,凡在2017年年底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
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为了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的进一步政策倾斜,2018年新增了对65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举例]
2017年年底年满80周岁的张大爷,全部缴费年限40年,2017年的基本养老金为每月4900元。调整后,2018年月养老金涨了290元,为每月5190元。具体算法如下:
4900+45(定额调整)+3×40(按缴费年限增加)+50(按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分档增加)+(70+5)(高龄增加)=519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工人继续增加养老金
目前,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为标准,每月增加425元至395元。
3、三类人员不低于平均水平
本市还将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按照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每月3959元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最新消息
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5%
2019年3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5% 左右 ,预计将有1.18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4. 北京平均退休金一览表
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9521元,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比上年增长10.9%。也就是说,北京市2020年养老金计算的基础社平工资就是每个月5793元。
知道了2020年社会平均工资以后,如果2020年退休的话,那么具体计算养老金的时候,基本上是可以参考以下的计算方法来计算的。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办理退休后有四部分组成:
1、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是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
3、过度性养老金:以被保险人1992年年至1997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998年6月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乘以1%,待退休时再乘以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199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4、综合性补贴:按本市现有规定发放的各项价格补贴、生活补贴及过度性补贴。
(4)北京市职工退休工资标准扩展阅读:
从2020年北京市平均工资来看,北京市可能企业退休职工退休金可能平均在在三四千元的样子,机关事业单位可能高一些,有可能平均能够达到四五千的样子。
但是,养老金不能只看发放多少,还要注重相对经济水平和职工工资的差距,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生活成本同样会影响居民获得感。大城市虽然收入高,但消费水平也很高。
5. 北京市退休人员工资标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45元。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养老金在3770元及以上,低于52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养老金在527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四、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959元/月的,补足到3959元/月。五、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959元/月的,补足到3959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六、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959元/月的,补足到3959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七、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
6. 北京市退休金怎么算
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人员、之后参工的视同缴费年限人员)。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98年6月30日前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为1)×视同缴费年限×1%)+(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1%)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
京劳社养发[2007]21号
二、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发给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1);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之和。其中: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其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为基数,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一。
附件一:
1、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J =(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2、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G = G同 + G实
其中:G同 = C平×Z同指数×N同×1%
G实 = C平×Z实指数×N实98×1%
3、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中有关指标解释
(1)J 为“基础养老金”;
(2)C平 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3)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n/Cn-1 +……+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
(4)Xn , ……,X1993 , 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5)Cn-1,……,C1992, 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2),其中C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
(6)N应缴 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7)C平×Z实指数 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8)N实+同 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9)G 为“过渡性养老金”;
(10)G同 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1)Z同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12)N同(视同缴费年限)为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13)G实 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4)N实98 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