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最新退休金计算方法
Ⅱ 社保退休金计算方法
你20年所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加上你单位为你缴纳部分,然后再计算这20年以来你个人账户上余额的利息累加和,所有这些就是你20年以后退休个人账户的余额,然后再除以139这个系数,这是你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数目。最后再加上国家补贴部分,即基础养老金,就是你20年后退休金的数目了。
举例:假如你个人账户这20年来自己缴费以及单位缴费有20万元,加上你个人账户从第一年开始到退休前每年利息,估算为1万元,那么你个人账户余额应该是21万元。21万除以139,即为1511元,再加上国家补贴部分,即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所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就是你今后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了。
Ⅲ 江门社保养老金计算方式
今年7月份江门有调整,调整之后一共是847.81,
其中单位付:564.42,个人付:2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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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江门社保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公式)是怎么样的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须知
一、 问:什么是基本养老金?它由哪些项目构成?
答:基本养老金也称法定养老金,是按国家规定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养老待遇。参保人必须同时符合规定的年龄条件和缴费年限条件,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二、 问: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幅度如何确定?
答:在国家出台办法前,我市将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于每年7月对基本养老金作如下调整:
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额=江门市全市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全省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40%~60%)。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
三、 问:我市从何时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答: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四、 问:在粤府[2006]96号文实施前后,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与旧计发办法之间如何过渡?
答:为保证基本养老金旧计发办法向新计发办法平稳过渡,粤府[2006]96号文设置了五年过渡期(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并规定了过渡期内基本养老金原计发办法(下称原办法)。凡在过渡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实行新办法与原办法对比并按差额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做法。5年后不再实行新办法与原办法对比,全部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 问:粤府[2006]96号文规定的原办法等同于粤府[2006]96号文实施前的旧办法吗?
答:原办法不等同于旧办法。原办法在某些参数上的设置已发生变化(其它条件相同),具体体现在:
(一)临界指数统一确定为“1”;
(二)月基础养老金计算的基数封定在2004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即月基础养老金=2004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三)个人账户储存额封定在2006年6月30日止,(且7月后补缴以前年度的欠费,均不得计入封定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即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封定的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六、 问:如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原办法的,如何处理?
答:高出的差额部分按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标准为:
(一)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10%;
(二)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30%;
(三)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50%;
(四)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70%;
(五)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90%;
(六)2011年7月1日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不再实行新旧两种办法对比,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发;但原过渡期内首次领取的待遇不再重新计算。
七、 问:如原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新办法的,如何处理?
答:按原办法计算的标准执行。
八、 问:原办法的过渡性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原办法的过渡性养老金=原办法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计发系数+1998年6月30日前的特殊工种年限×0.2%-提前退休年限×1%]×(1+a01)×(1+a02)×……×(1+a05)+1997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0%
注:①计发系数是指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为1.2%,不满15年的,为1%;②a01……a05为2001至2005社保年度各市、区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的调整比例。
九、 问:原办法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如何计算?
答:计算公式为:原办法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9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原办法计算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999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临界指数×各市、区实施粤府[1993]83号文前视同缴费月数+各市、区实施粤府[1993]83号文至2001年6月底前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各市、区实施粤府[1993]83号文至2001年6月底前实际缴费月数之和)。
注:考虑到我市在贯彻粤府[1993]83号文的时间不一致(最早新会为1994年4月,最迟开平和恩平为1995年1月),所以1994年12月前有实际缴费指数低于“1”的,按“1”计算,高于“1”的按实际计算。
十、 问:原办法平均缴费指数如何计算?
答:计算公式为:原办法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截止到2001年6月的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截止到2001年6月的实际缴费月数)。
十一、 问:原办法实际缴费指数如何计算?
答:原办法参保人月实际缴费指数=参保人的月缴费工资÷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新办法的基础养老金计算标准
十二、 问:如何计算基础养老金数额?
答:计算公式为:月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其中,“a”为全省统一设定的修正系数,主要是基于基本养老保险征收与待遇计发基数必须相对应来考虑。当参保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当参保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时,a=1。
十三、 问:如何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答:计算公式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十四、 问:如何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答:计算公式为: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月数+本人实际缴费指数×本人实际缴费月数)÷(本人视同缴费月数+本人实际缴费月数)。
注:
(一)本人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公式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1993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993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为:蓬江和江海(含市直,下同)为1.076,新会为1.066,其他四市均为0.963。
(二)特殊群体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公式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复员转业、单位改制或离开原单位前12个月月平均基本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五、 问:如何计算实际缴费指数?
答:计算公式为:本人实际缴费指数=本人月实际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六、 问:现在补缴以前缴费年限的,如何计算实际缴费指数?
答:计算公式为:补缴年限的实际缴费指数=补缴时计征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结果大于3.0的取3.0。
——新办法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标准
十七、 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如何逐月积累的?
答:实施粤府[1993]83号文之日起至1998年6月30日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账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个人缴费比例;199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建账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11%;从2006年7月1日起,建账规模调整为:本人缴费工资×8%。2006年6月30日前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与2006年7月1日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十八、 问: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
答:以本人首次领取月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十九、 问: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如何确定?
答:国家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了如下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执行标准。
二十、 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是否可以继承?
答:《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新办法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标准
二十一、 问:如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数额?
答:(一)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首次领取月基本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
(二)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二十二、 问:什么叫视同缴费账户?
答:所谓视同缴费账户,是将参保人已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工作年限确认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并按一定的计算标准建立的权益账户,用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二十三、 问: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对象有哪些?
答:(一)一般人群,即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享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参保人;
(二)特殊群体,即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按国家规定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的参保人,包括由我市安置到企业的复员转业军人、流动到企业的原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改制前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十四、 问:一般人群视同缴费账户如何建账?
答:(一)补建视同缴费账户。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本人1993年底前的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993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8%×12×1993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1+10%)12.5,即蓬江、江海每满一年记帐标准为1508.9元,新会为1494.9元,其他四市为1351.1元。
(二)补齐视同缴费账户。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993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8%×1994年1月至所在地实施粤府[1993]83号文前的月数+(所在地实施粤府[1993]83号文至1998年6月本人实际缴费工资之和×8%-所在地实施粤府[1993]83号文至1998年6月本人实际缴费总额)]×(1+4%)8
二十五、 问:特殊群体视同缴费账户如何建账?
答: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993年底前记帐额×(1+10%)n+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记帐额×(1+4%)n+1998年7月至2006年6月记帐额×[(1+a99)×……×(1+a06)]。
注:⑴n表示本人转入企业之月至2006年6月这一区间的年限;⑵a99……a06表示1999年至2006年各年度个人账户记帐利率。
二十六、 问:视同缴费账户可否一次性提取或继承?
答:视同缴费账户是根据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建立起来的,以个人账户的管理模式实行虚帐管理,仅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的基数。在支付过渡性养老金时,其资金仍来源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而并不是由个人的实际缴费形成。因而,不具备私有属性,因此不能继承和一次性提取。
Ⅳ 社保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源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Ⅵ 职工退休金计算方法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Ⅶ 退休金计算公式
答:您好。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才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保退休工资是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关于社保退休工资可以参考下下面的公式:退休工资=退休前上一年当地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
下面我将以举例方式向您说明:
一名男职工,2010年其60岁退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账户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6。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3566元+3566元*0.6)+2*15*1%=427.92元。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0元/139=359.79元;上列两项合并,他的月基本养老金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七条,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Ⅷ 社保退休金计算怎么算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l%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
Al、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其实个人账户就是你个人上班的时候每个月扣的部分的本金及利息之和,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是个体工商户的话,那么就是个人缴费的40%。
计发月数为:50退休的话是195,55退休是170,60退休是139。
(8)广东江门退休金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主要分类
按退休金筹措方式
在实务中,企业制订的退休金的筹措方式可分为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提取退休基金,交给独立的信托机构,如银行或保险公司,由其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由信托机构从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业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给付义务,否则不得将退休基金收回。
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托机构保管运用,或者企业虽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运用,而未交付给信托机构保管使用,在职工退休时,企业自行筹措资金支付退休金。这种办法与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相比,职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约定提存金办法是企业按照退休办法的规定,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退休基金,交给信托机构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将属于该职工的退休基金支付给已退休职工。
通常每年提取定额的基金,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如工资的5%)提取的,职工退休时所能领取的退休金取决于提存的金额及其所孳生的利息,企业并不保证退休金给付的数额。
企业在每期提取的退休金数额,即为当期应确认的退休金成本。约定提存金金办法的会计处理较为简单,只须在提取时借记退休金成本,贷记现金,此外别无其他分录。
Ⅸ 广东职工 退休金 是怎么计算的
城镇职工中人的养老保险分为三个部分来领取,分别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这一部分来自大家所在的企业(单位)的缴费,你要是自由职业者,没有企业给你缴费,那这一部分就得你自己缴费,总之都要交进当地的统筹账户,从里面去领取。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你自己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两者相加之和除于2,求一个平均数,然后用所得的平均数乘以你自己的缴费年限的百分比,得到的结果就是你的基础养老金。
公式=(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ⅹ1%。
比如你退休时上年度2017年平均工资是5000元,而你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也是5000元,那么两者相加除以2还是5000,而你缴费了30年,5000元乘于30等于150000元,150000x1%等于1500元,这就是你第一部分的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这是我们自己缴费,不断累积起来在自己个人账户里的钱。
领取方式是等到退休时,整个缴费的本金和利息的累积额就确定了,用这个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即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内养老金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和你的退休年龄相关,比如60岁退休就是139个月。假设你在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是20万元,每个月领多少,就是20万除以139等于1438.85元。
公式=200000÷139=1438.85元
过渡性养老金是针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参巳参加工作,却要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退休的这一大批“中人"。这批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没有缴费,也没有建立个人账户,而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又是计算养老金的主要因素,所以国家在政策上对中人进行补贴,就是过渡性养老金,另外还有一个视同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限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指数化视同缴费基数ⅹ视同缴费年限x1.3%或者是1.4%。
公式=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指数化视同缴费基数x视同缴费年限ⅹ1.3%(1.4%)。
(9)广东江门退休金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退休金(Pension Plan) ,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均有益处。
以上三个部分就是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通过养老金计算的三项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影响养老金的主要原因:
1、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工资越高,计算的养老金越高;
2、个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计算的养老金越多;
3、个人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档次)越高,计算的养老金越多;
4、个人的缴费工资,工资总额越高,缴费越多,缴费越多,个人账户储存额越高;
5、个人账户内养老金储存额,个人账户储存额越多,计算的养老金越多;
6、退休年龄,退休年龄越大,计发月数就更少,计算出的养老金就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