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资格证能提高退休待遇,是真的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据查《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对应名称对应表》,没有“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这个名录,只能适用“其他参参照副高职称”人员。而“参照副高职称”人员,须持有由国家人社部印发的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也就是说,如果您持有该资格证书,退休后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如果不是,则不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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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职称证书对退休金有什么影响
目前是没有影响的。
1、养老金计算并不涉及到当事人职称,而是和累计缴费版年限、缴费工权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等有关。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2、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也不再涉及职称
2005~2013年,我们国家在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时对于退休前取得高级职称者(不含中级职称)予以倾斜,但是自2014年开始,不再有倾斜政策。
Ⅲ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资格证能提高退休待遇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据目前公开信息显示,人力资源管理师,在全国没有版任权何其他补贴或说优厚待遇。我们所看到的都是培训机构的宣传和主观臆测,他们的依据是,很多省都规定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退休金会增加几百元。高级技师相当于职业资格一级,于是与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也是职业资格一级)相结合,认为人力资源管理师也可以享受此待遇。但是你查一下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的评选认定程序(一般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具有次职称并担任对应职务的,才可以),就会发现,与人力资源师的考试根本不是一回事。
·而且看看北京市是如何界定的。而社会上如火如荼的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显然不是这么回事。
是享受高级职称待遇范围内的人员,北京市调整养老金文件有明文规定: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分别提高退休金,此处省略)
Ⅳ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到底有什么好处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用处?
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是要对'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工种(职业)'实行准入控制。未经过职业培训或培训,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在国家规定就业准入工种(职业)范围内就业,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介绍和招用。对违反规定的,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简单的说,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 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求职人员,一是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二是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介绍。
1、根据2014国家最新政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的,在退休后领取补助1150元/月。前提是参加社保人员。
打个比方:比如你按照国家规定一直在交社保的,到了规定年龄退休后,领取养老退休金的时候,只要拥有国家一级(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证书,你就可以享受1150元/月补贴,案列:退休工资你是3000元/月+1150元高级技师补助=4150元/月退休工资。如果你拥有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证,你60岁退休,活到80岁,等于多276000元收入。
2、拥有国家二级、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可优先落户。
3、拥有国家二级、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可申请经济保障适用房(廉租房等)。
4、拥有国家二级、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可申请高技能人才政府补贴。
5、拥有国家二级、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当该工种被地方政府列入紧缺职业工种的时候,可以领取每月政府高技能人才补助,连续领取三年。
6、拥有国家二级、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可申请成立大师工作室,享受政府经费补助。
Ⅳ 参加职业培训或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并领取政府补贴的对退休后领取退休金有影响吗
摘要 职业资格和退休金没有关系,退休金的多少与当地的平均工资及养老金缴纳时间的长短、缴纳基数有直接关系。
Ⅵ 个体工商户社会养老保险退休时有职业资格证书能加薪退休金吗
不能,只要你缴费够十五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退休金多少是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决定的
Ⅶ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不是退休后每月还能额外获得补助
没有这种规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只是用于行业准入、工资定级、职称评定的依据。不作为退休待遇的依据。例如,大学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人才的退休待遇国家是有增加退休待遇的规定。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条规的形式,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和授权机构来实施,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的国家证书。
现在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退休待遇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是从50年代开始形成的传统的八级技术等级制度基础上,经过多年的演变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和技术等级标准的基础上确立的。从94年起,我国就开始试行新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并通过立法在《劳动法》(95年)、《职业教育法》、《职业资格证书规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法律法规上确定了职业技能鉴定的基本法律地位和政策保障。
现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从2000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是由原技术等级证书和技师合格证书合并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