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交社保,未退休,死亡。社保怎么计算
一、个人参保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果当事人去世(不论退休前后),则其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注意个人账户余额只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金额的40%),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话,由社保机构同时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
二、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B. 未退休人去世社保怎么办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内法定继承人继承。经办人的身份证容、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C. 没到退休年龄人去世社保怎么办
参保人没有到退休年龄去世的,社保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以由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但是可以取出的金额只包括个人账户缴纳的部分,统筹账户中单位为其缴纳的部分是不能取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D. 没退休去世社保怎么办理
你需要了解的事项,四川省的规定如下,供参考:
办理时限: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需要什么手续:
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所需资料:
1、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死亡通知书);
2、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3、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及火化费用收据(发票)
4、死亡人员任一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关系证明及健在证明。上述资料社保局审原件,收复印件。
5、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不火葬的少数民族人员或其他人员,需提供宗教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向医疗机构自愿捐献遗体人员,需提供接受遗体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人员,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员,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文件社保局审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地点:养老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管理窗口。办理时限:除每月1-5号养老金做账期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外,其他工作日随到随办。即时办理。
这是一般性规定,四川各地具体规定不尽一致,但大致差不多的。详情请咨询自贡社保局为宜。
如认为解决了你的问题,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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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社保参保人员未到退休年龄死亡怎么办
社保参保人员未到退休年龄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继承领取他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
F. 如果没有到退休年龄死亡,社保怎样理赔
个人部分会退给家属,另外的统筹这块不会退的,就充公了。
G. 未退休死亡后社保怎么办理手续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家属带死亡人员身份证、存折、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等报村(社区)备案。如有变更发放账号的,另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
领取丧葬费所需要什么资料?户籍注销需要提供吗?夫妻领取和子女领取有何区别?
携带火化发票或火化证明(原件),派出所户籍注销证明(原件)(由户主或亲属到死亡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办理),结婚证(原件,名字要与身份证上的相同,没有结婚证需提供户口本,没有户口本的提供第一继承人关系证明),领过退休工资的,村里也可以开第一继承人关系证明(打入死亡人员存折),未退休的,需要派出所出具的第一继承人证明。第一继承人关系证明上需要写上全部子女的(打入第一继承人存折)第一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合作银行的个人结算型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次序最好是夫妻领取,无法领取的子女领取。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建议以当地社保局要求为准。
H. 社保账户全部是个人缴费,未到退休人去世,社保怎样退费
社保账户为个人缴费,未到退休时人去世,其社保是不能退费的,属于个人账户的是可以被其遗属继承的,且养老保险基金会给予遗属一部分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参保人在缴费期内出国(境)定居的,由本人持出国(境)定居证明或辖区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所属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其个人账户总额(不含政府补贴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在缴费期内死亡的,由其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持参保人死亡或火化证明、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参保人生前所属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结算手续。继承额为参保人个人账户总额(不含政府补贴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终止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8)人未退休死亡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