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② 2017年退休养老金涨多少
可以打电话查询。来
养老保险查询:源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个人帐户对帐单:每年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对帐单发到每一个参保人员手中,通过个人账户对账单查看缴费和帐户记录情况。
③ 有发布2017年涨退休金的省份吗
人社部4月14号才发布通知,各个省市在接到人社部通知之后,再制定自己本地区的调整办法,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各个省市都没有出台调整文件。
④ 2017年退休养老金上调幅度是多少
2017年退休养老金上调幅度国家规定按照5.5%的比例上调。
⑤ 广东今年企业退休工资涨多少
2016年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 今年养老金总体上调水平6.5%
关于2016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专最新消属息、养老金并轨方案一直大家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今天为大家提供2016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2016年全国各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一览。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4月22日表示,2016年要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目前全国有21个省份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条件,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费率,能够显著降低企业成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月22日召开2016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就社保降费率、养老金上调、异地就医结算、养老金投资运营、央企薪酬改革等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⑥ 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2017涨多少钱
广东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公布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59号,以下简称《通知》),广东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范围相同,办法相同,标准相同。
调整范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16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
总体调整水平为按照2016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原则,按相同办法调整。
调整办法具体如下: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加发55元,不区分退休群体和地区,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所有退休人员的定额调整均相同。
挂钩调整
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3.2%加发。定额调整和定比调整加发的养老金的全省平均增幅为5.07%。
调整倾斜
向长缴费年限人员倾斜
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激励参保人长缴多得。
向高龄人员倾斜
2017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向高龄人员倾斜加发的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基数。
⑦ 2017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 广东2017养老金调涨怎么调
是会上涨的!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已明确:2017年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但调整方案及上涨幅度还要等人社部、财政部及广东省下发文件。
⑧ 广东省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出台了吗
2016年全国各地都出台新养老金方案,广东省2017年养老金怎么调?养老金调整每年都在一月份开始进行,到时将会及时更新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广东省养老金方案怎么调?广东省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多少?在此期间各位可以参考“关于2016年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广东省2017年养老金计算公式:
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广东省关于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9月22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广东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172号),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全省纳入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530多万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总体调整水平为全省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6.5%,调整方法上采取定额调整、定比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加发3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定比调整就是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4.8%加发养老金,有利于激励参保人足额缴费。倾斜调整,
一是向长缴费年限人员倾斜,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1元,激励参保人长缴多得;
二是向高龄人员倾斜,对2016年6月30日前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发放);
三是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目前,各市正在抓紧落实调整养老金的各项工作。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
⑨ 2017年涨退休金以前退休的都涨吗
凡是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退休,并且已经领取退休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都属于2017年调整范围。
⑩ 广东退休职工工资涨多少
广东省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已经在2017年7月底前到位。年因为在职职工工资和物价水平增长,还会继续调整基本养老金,但具体办法出台要待全国两会之后,请耐心等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7〕15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2017年1月1日起。
二、调整对象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发放。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2015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的,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时,同时按本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发放(以2016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养老金基数的,不执行本通知)。
三、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四、调整办法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调整。
(一)普遍调整。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定额加发55元。
2.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3.2%加发。
(二)倾斜调整。
1.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5年)×1元。
2.2017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增加的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3.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仍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五、发放安排及资金来源
(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落实,分别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不足支付时,由同级财政解决。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渠道代发的,由原渠道代调或预调,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后再通过社保基金清算。
六、工作要求
调整基本养老金,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省统一政策的规定和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统一执行。各市要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
(二)确保发放。各市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并于2017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由原渠道代调或预调养老金的,要加强工作指导,按单位逐一落实,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调待资金,确保本单位退休人员能够按时领取增加的养老金。要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参保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登记工作,从基金中支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
(三)加强调度。各市应加强对养老金调整工作的调度,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于每周三以书面形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上报本地区调整养老金的资金筹集情况(应筹集资金和已到位资金)、调整标准、发放到位情况等。省社保局负责对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总调度。
(四)按时上报。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后,各市及时汇总数据,认真总结分析本地调整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于2017年8月底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