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怎样计算退休工资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当前,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3、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4、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1)浙江事业单位退休金计算扩展阅读:
1、2015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国发〔2015〕2号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2、《决定》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3、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4、《决定》要求,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⑵ 事业单位退休金的计算方法
1、退来休金没到退休年龄是算不出来自的。
2、因为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3、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4、总之,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费多领取”的原则,没特殊情况,建议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
⑶ 事业单位退休金如何计算
基本来养老金自=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⑷ 事业单位退休金计算方法事业单位退休金
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按照政府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项目好几项,其中第一项是
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 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
其中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补贴,综合补贴,出勤补贴等,出勤补贴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在内。
国家规定的综合补贴的的具体规定都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规定的,各地不一样。
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为0.4%。
退休金与退休年龄有关。因为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⑸ 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与退休年龄有关。因为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回要有:答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仔贺哗,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拍顷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念行;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⑹ 事业单位退休金计算方法
1.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包括哪些项目?
在职时的工资条有岗位工资,薪级版工资,职务补贴,综合权补贴,出勤补贴等,职务工资是这些项目之和吗?
: 出勤补贴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
2.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规定的综合补贴的的具体规定都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规定的,各地不一样。
3.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是多少?
: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为0.4%
⑺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怎样计算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怎么计算?现在是2021年,一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也是按交的养老金和工龄,河北本地的消费才能转出来的
⑻ 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比例如何计算
(1)离休人员:
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内工资之和全额计容发。
(2)退休人员:
(1)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 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⑼ 浙江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退休金吗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报人事部、财政部批准,现将《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这项工作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实施中,要严格工资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政策执行,注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七日
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
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0号)、《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下同)的人员,在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三)退职人员。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职后的退职费按本人退职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2、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职后的退职费分别按本人退职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二、增加离退休费办法
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具体办法是:
(一)离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正县(处)级670元,副县(处)级490元,乡(科)级及以下职务35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99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350元。
根据中组发〔1984〕4号和浙组〔1989〕30号文件规定享受“两项”待遇的离休人员,按照离休时的实际职务增加离休费。
(二)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750元,县处级450元,乡科级275元,科员及办事员18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0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275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18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275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180元。
(三)符合享受每年增发1至2个月生活补贴费条件的离休人员,可将这次增加的离休费列入计发1至2个月生活补贴费的基数。
三、离退休费调整办法
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时,离休人员相应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适当增加退休费。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调整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
各市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具体贯彻实施方案,报省人事厅、财政厅审批后组织实施。省直各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各市、县(市、区)如何审批由各市确定,省管干部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本实施意见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怎样计算退休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工资,是按其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等养老金的总和来计算的。但是退休工资是按月领取的,当工作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一般就可领取退休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