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在深圳的独生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深圳,他们的退休金是按深圳的发放还是按
父母退了休才能随你迁入深圳户口,已经退休了,退休金当然早就办好了,办好了当然就不用办了。
② 深圳户口社会保险退休后养老金到底有多少
基本复养老金=基础制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按40000,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按2500来计算,你以后大概在3200左右。
③ 外地户口在深圳交社保将来领退休金是按深圳的标准领吗
满10年的事按深圳的标准。
④ 户口调入深圳,社保怎么转移
你可以拿上户口本到当地社保中心要求对个人信息作变更。应该要改上五险一金了,但是这个对于你退休以后享受保险待遇没有什么影响。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都是工作期间的待遇,你现在开始交费就开始有保障。
由于社会保险费一般是单位代扣代缴,因此你也可以到你单位的财务上咨询一下具体情况。
⑤ 深圳户口退休能拿多少退休工资
劳动者符合退休条件可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详细了解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政策。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⑥ 我是在深圳退休的,但是户口一直在内地,现在想把户口调深户,那我以后的退休金是按深户的还是按现在的
退休手续已办,户口在哪里都不会再影响退休金的计算。
你的问题存在矛盾回:你在答深圳退休(你在深圳参保最少5年,你转来深圳的外省社保年限可能要折算为深圳的指数),假设深圳帮你算出退休金为5000元(以后每年跟着深圳的政策增加物价补贴等等),你户口现在迁来深圳,退休金按深户还是按现在(难道你现在不是按深户)?
⑦ 养老金可以随户口迁到深圳吗深圳的养老金是否会多些
已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移了。
而且就是他们退休之前转移,也需要在深圳缴费10年才能在深圳退休的。因为待遇是和金额挂钩的。因此,养老金也多不了什么的。
⑧ 深圳户口退休后养老金如何计算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⑨ 我户口在深圳,回老家工作,退休后能享受深圳退休金水平待遇吗
能不能在深圳退休,关键是看你符不符合在深圳的退休条件: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专年龄或者属退职条件;
(二)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⑩ 在内地退的休现在户口已经落到深圳退休金能转到深圳吗
退休手续如下:1.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法》(国发版[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权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2.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前退休手续;3.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