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题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也就是说,从2008年1月1日起,无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一律按上述标准执行。 所以主要根据你销售(营业)收入来计算。
2. 个人所得税计算题
(1)工资应交个人所得额=(4500+2000)-3500=3000元30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工资应交个人所得税=3000*10%-105=195年终奖月应交个人所得额=12000/12=10001000元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应交个人所得税=12000*3%=360共交交个人所得税:195+360=555元(2)应交个人所得税=18000*(1-20%)*20%=2880元(3)应交个人所得税=(100-5-80)*20%=3万王某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555+2880+30000=6435元=
3.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题
总收入:12,000+2,600+1,500+400=16,500
应税所得额:16,500-3,500=13,000
适用25%税率:13,000 X 25% - 1,005 =3,250-1,005=2,245
按税法规定,年终奖一次性发放,需要合并到当月收入中缴纳个税。这样纳税很不合算,所以应该搞好税务筹划。如此,就可以拆分到个月份缴纳。
4. 个人所得税的一个计算题
这是税法的规定,4000以下的减800,以上的要乘以(1-20%)来计算应税所得额
5. 个人所得税计算的题~~~
根据这些信息只能分级计算了:
应纳税所得额=5000-1600=3400
应纳税款=500*5%+1500*10%+1400*15=385元
1、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扣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包含退休工资。
2、关于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注意】如果企业对待再任职人员遵守“同工同酬”的原则,且同时满足上述规定的四个条件,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若不能同时满足,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个人所得税退休金计算题扩展阅读:
1、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
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5)经营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8)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9)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2、个人所得税准予减免的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7. 一道个人所得税计算题。。
看你的题上在计算时,是按分档计算的,已知个人所得税为395元,分段计算总收入。
第一档:计税收入为扣除免税部分3500元后的0—1500元部分,计税收入最多1500元,
应纳税=1500元*3%=45元;
第二档:计税收入为扣除免税部分3500元后的1500元—4000元部分(这段只有3000元的级差,
没有3500元),计税收入最多3000元,应纳税:(4000-1500)*10%=300元;
第三档:计税收入为超过前两档的部分:前两档已经计算出应交个税45+300=345元,还差50元
税款的计税收入,这档税率为20%,因为 计税收入*20%=50元,
所以:这部分计税收入=50元/20%=250元。
以上三段加起来,再加上免税的3500元就是总收入:1500+3000+250+3500=8250元。
计算购买力为:8250/(1+25%)=6600
8.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题。
1、工资薪金应纳个税=(3000+2400-3500)*10%-105=85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税:12000/12=1000,确定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个税=12000*3%=360元
2、劳务报酬应纳个税=(40000-8000)*(1-20%)*30%-2000=5680元
3、稿酬应纳税额==36000*(1-20%)*20%*(1-30%)=4032元
由于已在境外缴纳3000元,可抵扣,还应缴纳个税=4032-3000=1032元
所以6月应纳个人所得税=85+360+5680+1032=71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