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保障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案例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案例

发布时间:2021-12-18 11:28:21

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参保人员如何维权

确实,按照现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旦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不再属于劳动合同法管辖的范畴
在劳动部门判定的多个案例里,有好几个案例都是因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因为超期维权得不到支持的
案例1:河北省A某系某国有企业改制买断的下岗职工,男性。在57岁时被当地交管部门聘用为协管员,在职一直到退休年龄。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A某发现交管局并没有依法为其缴纳社保,于是投诉交管部门。但在投诉过程中,A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结果最终虽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交管局违反劳动合同法,但因为A某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无法支持A某要求补缴3年社保的请求,最终通过协商的方式由交管局一次性补偿A某数千元。
案例2:江苏省B某系某地方征地农民,从未参加过社保,后征地后被某街道兜底就业成了保洁员,工作了7年多,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到2010年,B某满50周岁,当街道下属劳务公司想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却被社保机构告知其年龄超过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经不能继续为其参保。最后B不得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虽然继续在该单位做事,但只能以个人灵活就业者身份自行缴纳社保。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管辖范围并非没有年龄限制,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劳动年龄段,在我国,劳动年龄段指的是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或者16-55周岁范围,超出范围内的就很难主张权益。
就目前来看,维权的办法也不是没有
即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条款,总则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了社会保险为仲裁的条款之一,而仲裁时效为一年,以劳动者知晓权益被侵害开始计算。所以目前此人如果要维权,就必须尽快进入劳动仲裁流程。劳动仲裁是不以年龄为限制的,即使劳动关系已经因为时间关系不存在,但只要仍处于仲裁有效期内,对于之前发生的劳动纠纷都可以提出仲裁。
所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社保问题是目前比较可行的做法。但如果一旦超过期限,再想维权就会很困难。
目前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社会保险法要到2011年7月1日以后才能执行,其中有部分条款,以及配套的惩罚措施目前尚不完善,所以对于社保这一块还是有些麻烦。由于社会保险法不具备追溯力,所以之前发生的问题不适用于该法。

⑵ 最高人民法院解读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问题如何处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可知,基本养老保专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属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但实务中,经常出现的情形是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故意不缴纳应为劳动者缴纳的部分或因为计算等过失,未及时缴纳应为劳动者缴纳的部分。而劳动者因信息不对称往往直至办理退休手续时才知道本人的养老保险费用并未缴纳到位。此时,社保经办机构可能就以未办理社保登记或未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为由,拒绝向已退休劳动者支付养老金。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社会保险法》还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都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

⑶ 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问题

超过60周岁,已经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雇佣合同。也不享受社会保险的任何待遇,因此,你们应该签订一下合同,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避免发生纠纷的时候,不好处理,打官司也不好办,

⑷ 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这是2016年出台的新规,年满65周岁的男性和年满60周岁的女内性,均可容以办理退休资质,后续可以领取退休基金。
退休一词,源自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职工,工龄满30-40年后,可以申请退休带补贴机制,大约可以领到工资的60%-70%。
在后来的保险业中,为了符合规章制度,建立了一个标准链。缴纳保险费分15-20-30年,分别为此当做工龄计算,达到年限的退休机制。当然缴纳的费用和工龄,是影响退休金的多少的。达到的百分比也是不同的。

⑸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详细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陈某(女)咨询,其在某公司工作了将近十年,今年52 岁,因身体原 因近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因公司在其工作期间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其要求 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补偿金,未得到公司的应允,陈某询问能否到劳动 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 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之间就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般的民事雇佣关系。对于不是基于劳动关系产 生的争议,劳动仲裁委是不予受理的。如此说来,陈某将无法就要求公司补缴社 会保险的事项申请劳动仲裁,并且笔者了解下来,常州市部分区劳动仲裁委也的 确不受理此类案件。 但笔者在《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 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社(2000)23 号]中发现另一种倾向性意见,该通知 第4 条第1 款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受理和 处理问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依法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用 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双方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内的 劳动关系,故双方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4 条第2 款规定:“用 人单位招用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劳动者,如劳动者一直在该用人单位工作至超过 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就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 权益,仲裁委员会应受理双方的争议,裁决用人单位限期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登记和申报手续,双方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标准补缴法定退休年龄之前 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还应按照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显然陈某的情况属于第2 款,劳动仲 裁委应当受理陈某的仲裁申请。另外,笔者向市社保中心了解,只要是55 周岁 以前,用人单位可以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也就是说,技术上也是完全可行的。 因此,劳动仲裁委应当受理此类案件。

⑹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该如何处理

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合同自然终止,不能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属于法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企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并且从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起,企业不再给予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保部门也因为你的年龄到了退休年龄,也不会再受理职工社会保险,不足15年的部分,只能自己缴纳。

并且因为是你的年龄到了法定年龄,不是公司的责任,没有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后,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原有的合同就会随着退休而终止,如果企业需要这些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进行,签订聘用协议即可。

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

若企业想继续聘用的,另行签订劳务合同(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案例扩展阅读: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⑺ 以案说法之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否与用人单位

可以。 :)

⑻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一、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3、将审批后的《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二、一些灵活就业人员需办理个人社保退休手续:1、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于每月1-15日(机关事业单位)、1-20日(企业单位)到社保局二楼养老服务大厅窗口递交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2、对符合退休条件审核通过的退休人员,社保局将会在受理的次月15日前,将有关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到退休人员所开设的农行养老金存折(卡),退休人员凭存折(卡)到农行各网点领取。3、办理退休时,须提供人事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或劳动合同;《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二份);《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清单(在三楼服务大厅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3张1寸免冠相片。注: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后3个月内,可自带身份证和一张1寸免冠相片到市社保局一楼社会化服务窗口办理退休证,领取养老金。

⑼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问题怎么处理


已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1、需要确认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已经开始退休养老待遇,如果已经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话,那么则应该该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则应该是劳务关系。具体请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如果没有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话,则还可以按劳动关系对待。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以上法律均没有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而是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作出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未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作为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决定性条件。应当认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阅读全文

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案例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村里什么时候可以交养老保险 浏览:769
70岁老人全身出冷汗腿无力 浏览:633
50岁左侧乳房 浏览:524
太原市农村养老保险缴费 浏览:959
长寿菜治什么 浏览:12
莒县城阳街道敬老院 浏览:241
青海省事业单位退休年龄政策 浏览:258
父母不在了两姐妹怎么分户 浏览:312
老公太孝顺了 浏览:510
公司扣住养老保险本子怎么办 浏览:61
驾驶员体检用多少度眼镜 浏览:447
考生父母怎么样填写志愿 浏览:45
浚县怎么交养老保险 浏览:589
什么牌子的老年人用的腰带好 浏览:18
长江养老添年享369是属于什么基金 浏览:497
停止补交养老保险合理吗 浏览:103
养老保险最大年龄限制 浏览:694
父母不是本地人怎么解决学籍 浏览:243
中学生该如何孝敬父母亲 浏览:995
上海松江福一养老院 浏览: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