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已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
如果已经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的,劳动合同终止。后续成立的属于雇内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容系。
可以参看《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 劳动法对快到退休年龄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规定吗
在单位连续工作15年,距退休不到5年的,单位不能按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解雇
但是可以按其他理由解雇,而且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雇没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③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员工到了退休年龄,企业应当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退休手续。如需继续聘用,可以另外签订劳务合同。
④ 到了退休年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会有什么补偿吗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如果有加班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⑤ 因到退休年龄不能继续聘用,需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写
劳动者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这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继续使用,应当属于劳务关系,应当签订聘用合同。
⑥ 公司因我到了退休年龄要解除劳动合同,可我才50岁,签了三年合同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劳动合同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继续留用的,双方属于劳务关系,应当签订劳务合同。
⑦ 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到退休年龄怎么办理退休
可以自行前往人社局办理退休,但是可能需要提供相应材料。你最好问问,有些人员是需要人事档案的。
⑧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终止了吗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这里的意思就是,只要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公司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终于双方
⑨ 如何与已到退休年龄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通知员工在最后工作日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鉴于二者的法律位阶,后一规定应是对前一规定的补充。即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于未办理养老保险却已达到退休年龄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问题作出了补充规定,员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
(9)因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扩展阅读:
《广东省高院、劳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2)284号)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的通知》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因劳动者退休而终止的,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
垫江人大常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大律师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江苏人社-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