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但还没有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这时该怎么办
现实困惑
今年45岁的张国顺患糖尿病多年,最近日益严重以致双目失明。张国顺发病前,在一家食品厂工作,为了照顾他,单位让他在传达室负责信件、报纸收发。发病后,张国顺根本无法胜任工作,单位也不得不和他解除了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张国顺是否可以提前领取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呢?
律师答疑
作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如果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应在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安排其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如果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本案中张国顺因患糖尿病以致双目失明,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仍然有效,不过虽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但按照规定张国顺只有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后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按照《社会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他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谓“病残津贴”,顾名思义是指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达到规定的条件而给予的“津贴”,这种“津贴”是按月发放参保人的基本生活费,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Ⅱ 参保人员未达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
社会养老保险没交完丧失劳动能力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
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
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
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
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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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但未到达退休年龄,可以提前退休吗
Ⅳ 丧失劳动能力还没到退休年龄社保怎么办
可以病退,但必须达到两个条件:1、年龄,男50岁、女45岁以上;2、缴费年限10以上。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到社保服务中心提出病退申请。社保会安排时间对你进行司法医学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符合病退要求,就会给你办理病退手续。
Ⅳ 社会养老保险没交完丧失劳动能力怎么办
社会养老保险没交完丧失劳动能力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
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
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
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
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Ⅵ 社会养老保险的未交满15年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是否可以不交,还可以享受病残津贴
未交够十五年劳动复保险因病丧制失劳动力社保可以不交,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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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没满15年,但丧失劳动能力了,还差2年不交或少交可以吗
Ⅷ 还没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就丧失劳动能力的,怎么办
小孟的父亲现年50岁,一直在一家修理厂做维修工。从第一年工作起就开始按规定每月缴纳养老保险,今年夏天因遭遇车祸,不幸身受重伤,导致半身瘫痪,丧失劳动能力,修理厂解除了和小孟父亲的劳动合同,小孟及其家人悲痛万分。因未到领取养老保险的年龄就丧失了劳动能力,小孟不知道他父亲是否可以提前领取已缴纳的养老保险,就此事他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了专业律师。
作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如果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应在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安排其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如果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小孟的父亲半身瘫痪,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仍然有效,但按照规定小孟的父亲只有达到领取养老保险的年龄后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他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谓“病残津贴”,顾名思义是指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达到规定的条件而给予的“津贴”,这种“津贴”是按月发放参保人的基本生活费,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是维护劳动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百姓生活的有利工具,对于弱势群体,它给予更多关注。
Ⅸ 我现在丧失劳动力,个人买的社保又没有到退休的年龄请问有什么单位可以补偿生
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后符合病退条件的,可以申请病退,单位发放病假1-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