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宁波副市长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回暂行法》答(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⑵ 宁波退休年龄70岁以上另加补助每年多少
每次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增加额度是不一样的。
对高龄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另行增加,不是内基本养老金计发容办法的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固定的额度。是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中,增加基本养老金政策中的规定,每次调整办法不同。2016年浙江省宁波退休人员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6〕84号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5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