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四川省南充市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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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凭社会保障卡享受各项服务。南部县有望在全市率先开始试点,具体实施办法将在本月底之前出台。
南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次出台的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为了方便广大农村老百姓参保,老百姓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五个档次,即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不等。“参保人完全可以自由选择,多缴多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
南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全省也仅仅是试点,南充市南部县将有望率先开始试点,根据全省的统一规定,在新农保试点地区,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而在养老金发放方面,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 南充市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与成都市标准有差别吗
目前养老金的算法是根据缴纳地的最低生活标准和平均工资来算的,也和自己交的多少有关系,所以不可能每个人都一样的,地区之间肯定也是有一定差异的。
3. 南充社保和成都社保的退休金有区别吗
南充和成都退休金没有区别。因为南充和成都同属于一个省,因此退休金没有区别。省与省之间退休时退休金有区别。
4. 请求南充社保局提前发放2020年1月份退休工资
你以为这儿是南充市社保局网站吗?这儿是面对全世界的网络知道,社保局领导不在这办公,在这转悠,他还不知道网络还有这块地。
会提前发放,过了十日也就是今天,按时到银行查询去吧。
5. 四川省南充市养老保险
根据四川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凭社会保障卡享受各项服务。南部县有望在全市率先开始试点,具体实施办法将在本月底之前出台。
南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次出台的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为了方便广大农村老百姓参保,老百姓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五个档次,即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不等。“参保人完全可以自由选择,多缴多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
南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全省也仅仅是试点,南充市南部县将有望率先开始试点,根据全省的统一规定,在新农保试点地区,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而在养老金发放方面,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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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南充社保退休职工丧葬费及抚恤金标准
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
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输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本《通知》下发的后,《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8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相关知识:
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按哈民综[1998]43号文件规定日前哈市最低生活标准为140元)。凡享受遗属补助的,今后随着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而相应调整。
二、对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的工作人员的遗属,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副厅(局)级以上人员的遗属(含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在保护、抢救国家财产和维护社会治安中牺牲的工作人员遗属,可在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5%,对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的工作人员的遗属,可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上述各类遗属是孤身一人者,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还可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本通知第二条增加部分)的基础上再增加10%。
四、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配偶有固定收入的,每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倍以内的,死者单位可按上述标准发给其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死者配偶每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倍以上的,其超过部分的50%作为其他遗属生活费,达不到上述规定标准的,由死者单位发给差额部分。
五、确定死者配偶的固定收入,凡是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的遗属,仍按黑人联字[1983]18号文件规定执行。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的遗属,执行职级工资制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地林区工资补助;执行职等工资制的,包括职务工资、津贴(活的部分)和教护龄津贴、地林区工资补助;技术工人包括技术等级工资、岗位津贴、奖金、技术补贴和地林区工资补贴;普通工人包括岗位工资、奖金和地林区工资补贴;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其标准工资和地林区工资补贴计算为基数。
六、享受遗属补助范围、对象仍按黑人联字[1993]18号文件执行,并以同在一个户口为准。
七、丧葬补助费由每人800元调整为1200元。
八、本通知从1998年5月1日起执行。其它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7. 2018年交社保15年自由职业一共缴费65000元四川南充能领多少退休金
为467.6元,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7)南充市退休金标准扩展阅读: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时,可按转移衔接时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2、各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要认真记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按规定长期妥善保存。
3、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