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病在社保退休时补贴纳入退休金一并发放
想要领取养老金,首先要缴满养老保险15年。其次到了退休年龄。最后通过资格认证。有了这三部曲,才能顺利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发放多少,与你缴纳了多少费用是息息相关的,缴纳的费用越多,能够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多。而4050的社保补贴,是自己缴纳一部分,补贴一部分,这些补贴的钱一样都在你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里面,所以并不会影响到你的养老金的发放。
Ⅱ 现在已经打到了退休年纪想要补偿,60岁退休有没经济补偿金公司到底应该给多少钱
交通事故中的残疾赔偿金,退休人员的计算办法是:残疾赔偿金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80实际年龄,大于20年的按20年计算,少于5年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系数(一级伤残100%,没少一级递减10%);交通事故属于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原则,受害人本身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赔偿责任。对方交强险赔偿之后的剩余部分,只是按照对方按过错承担的比例赔偿。##1、如果公司要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你本人,并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但是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3、《lt;劳动合同法gt;实施条例》(草案):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尚不能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标准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离职,分两种情况: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用关于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对照一下,就知道是否有补偿了。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涉及第四十四条的只有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而没有第二项。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不存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不存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更不存在经济补偿。2、员工已经到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Ⅲ 以前教过书,然后因其它原因离职,退休金女的从什么年龄开始发补贴,按什么条
Ⅳ 退休金或者补贴下发后不取会递减或者不发吗
现在知青户口要回上海,只要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所谓政策放宽,只是不需要在上海报三年临时户口。另外有二个子女的只要有一个户口在上海就可以投靠这个子女了。以前非要退休后在上海报三年临时户口,并且投靠的还必须是独生子女。审批时间大约为:派出所15个工作日、分局40个工作日、市局6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个人情况越简单批准时间越短。总的来说是个好消息。派出所的同志也说最好抓紧时间,说不定以后政策又变回去也难说。请大家速速!请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申请及户主同意接受书面意见2、在沪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3、本市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同意接收意见书(入农业户口)4、单位证明:(1)基本情况(a、本人;b、配偶;c、父母;d、子女)(2)子女情况(无业人员应出具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或街道事处、居委会计生部门的两级证明,独生子女证及独生子女审批表)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全家户籍证明及所有子女在何处的全家户籍证明(注明户口性质、身份证编号)及身份证复印件6、原从上海迁出时全户户籍资料摘录或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7、职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复印件(a、本人;b、配偶;c、父母;d、子女)8、离、退休证及离、退休审批表复印件9、结婚证、离婚证(含调解书、判决书、协议书)及目前婚姻状况证明10、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合同11、在沪子女参加工作时第一份人事档案(干部履历表)及中学生毕业登记表复印件12、子女回沪审批材料及在沪户籍证明(注明户口性质及迁移项目)13、在沪居住的暂住凭证注:(1)各种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单位行政或组织人事或劳动保卫部门的公章(2)有关证件可用复印件,但必须送派出所验收复核,必要时出具原件具体可以到街道详细咨询一下,或者电话24023456关于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因补助的通知沪工总保〔2007〕35号各区(县)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医保、财政局:市委、市政府对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十分关心,明确提出要通过多种帮困渠道,缓解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的生活困难(编者注:参见上海市政府:做好支内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帮困补助对象原本市户籍并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在外地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的支内、支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山下乡知青、易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等人员;上述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地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上山下乡知青及外省市籍配偶中,因养老收入水平目前尚未列入补助对象范围的,可列入生活补助及节日补助范围。二、帮困补助金额(一)“春节”、“国庆节”发放节日补助原每人每次60元,现调整为“春节”200元,“国庆节”100元;(二)新增“五一国际劳动节”节日补助每人100元;(三)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50元,现调整为60元,月养老收入超过2000元的不再调整;(四)对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实行分档帮困补助。以本人养老收入为依据,月养老收入不足600元的,按实补足到600元,再给予每人每月帮困补助50元;600—649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60元;650—699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50元;700—750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40元;751—800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30元。经过上述帮困补助后,家庭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可通过市民社区综合帮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市民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帮扶。三、申请受理程序(一)本《通知》下发后,已享受补助人员中符合分档帮困补助条件的人员和新申请人员,向现户籍(居住登记)所在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设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二)申请人应填写统一印制的《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原本市户籍迁出证明、现本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养老收入证明(养老收入领取卡,领取卡无明确记录的凭退休时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凭单位证明及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证明)。(三)受理窗口收到申请人材料后,按规定确认帮困补助金额,交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复核后转回受理窗口
Ⅳ 退休金补助
有丧葬费和抚恤费,由社保局支付,你到社保局咨询。
Ⅵ 离退休人员返聘签订劳务合同,要提前终止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离退休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务合同,因主体不适格(劳动者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所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第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下,劳动合同便可以终止了,这意味着该劳动者此时丧失劳动的权利能力。
第二,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聘用协议,而非劳动合同。
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而非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由此看来,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聘用关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
第三,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3164号)第2条规定:“工人退休以后,一般不要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
其他单位如果确实需要聘用有技术和业务专长的退休工人作技术和业务指导的,必须由原发退休费用的单位、聘用单位和退休工人三方签订合同,并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后,方能聘用。"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范畴中,二者的意义是不同的,比如: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Ⅶ 领取的退休养老金、一次性补贴等收入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提示
一国企财务人员L女士,企业改制,拿了一笔一次性补贴提前退休。现在某外企H公司任财务,下个月退休,可从社保局领取退休养老金了。而她并不知道这些钱哪些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哪些要缴税?如果要缴税,该怎么缴税?
依据相关税法的规定,职工退休后从社保局领取的法定养老金,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所以,L女士下个月起领取的养老金,可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而她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领取的那笔一次性补贴款,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免税的离退休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假设L女士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时领取了63600元的一次性补贴,还有12个月到法定退休年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900元。
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后,L女士去外资企业H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拿到了8000元的月薪,在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后,这笔薪水跟企业的其他员工一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等L女士办理退休手续后,H公司决定返聘她,待遇不变。由于L女士已经退休,因此企业聘用她所发生的支出,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视为L女士的工资薪金所得:1.L女士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2.L女士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3.L女士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4.L女士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如果L女士在H公司的工作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她的这8000元的收入就应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在笔者《莫言的税生活》一文中有比较详细的阐述。
当然,任职期间,企业给L女士发放的所有福利待遇,与其他在职员工一样,该进福利的进福利,该算工资的算工资,总之,一切照旧。
假设L女士从H公司退休后,并没有在H公司继续任职,而是去了另一家企业W公司继续工作。春节前,原任职的外资H公司和现任职的W公司都给L女士发放了一笔过节费,按照税法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则这两笔过节费,都需要与L女士从W公司取得的当月工资薪金合并在一起,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的问题:他们公司有一位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他的工资薪金、奖金、福利等该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行税法规定: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是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所以并不是企业认为其是高级专家,就可以享受免税的待遇。总之,签订超过一年的劳动合同,建立长期雇佣关系,与其他在职员工同等待遇是该离退休人员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必要条件,否则就很可能要按照劳务所得多缴税了。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
Ⅷ 退休有补偿金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回(一)劳动合同期满答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这一条,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导致合同自然终止,因此,如果单位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您母亲退休时就可以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结合该法第46条经济补偿金之规定,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保险,即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也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基于十年的工龄,也就是十个月工资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