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不愿办理退休手续企业怎么办
『贰』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职工拒不申请退休怎么办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家规定的,没必要本人申请,任何文件也没要求要写申请,单位主管人事工作人员给办理退休就是了,如果是病退,特殊工种退休,退职等非正常退休,需要本人申请
『叁』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却不愿意退休怎么处理
『肆』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不退休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不退休,并不必然终止合同。
虽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根据劳动法法理,该条规定一方面赋予劳动者以主张权利到龄退休享受“退休福利”的依据,另一方面赋予用人单位人事自主权杜绝到龄该退者“占”而不退的依据。由此可见,该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兼具权利和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放弃要求劳动者按龄退休权利,且劳动者也不主张退休权,法律就应该维持双方劳动合同效力。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也可从另一侧面支持本案可依法按劳动关系处理。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的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应当明确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否则视为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根据该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赔偿金。
『伍』 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如不去办理退休手续过几年再办退休手续可以吗
可以。
但是晚办理退休会晚领养老金,而且不会补发办理退休前的养老金。
如果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也累计满年限。
最好到年龄就办理退休,免得晚领养老金影响自己权益。
(5)员工到达退休年龄不退休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陆』 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却不愿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却不愿意退休,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管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都终止了。
达到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不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但是没有包含达到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且根据法理,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理应退休,且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支付赔偿金。
(6)员工到达退休年龄不退休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办理企业职工退休的相关规定:
1、企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包括干部)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时间。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退休后的赔偿问题,应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3、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同于劳动者的工资,它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后,所享受的一种社会保障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发到退休人员手中,企业主管部门不得挤占、挪用或延缓发放。
『柒』 到退休年龄的职工不肯办退休怎么办
这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是自然规律问题。达到退休年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自然解除,职工同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当然也会停发工资福利,如果因职工个人原因延误退休,造成的养老金发放延后,也由本人负责。
当然,这些需要向职工告知清楚。
『捌』 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
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返聘合同。
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
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双方自行协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可以补贴也可以不补贴,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决定,返聘人员贡献大,企业离不开就协商补贴一些,返聘人员可有可无,当初返聘协议没有这些补贴内容的,也可以拒绝补贴。
(8)员工到达退休年龄不退休扩展阅读: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坚决按照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职工退休、退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的根本保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文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玖』 是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办不了退休呢
要看是什么条件,只要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年龄都能领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