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河南省兑现中人教师退休金的计算办法存在极端不合理。2015年退休的人员全部倒扣。请回复为什么
你感觉不合理,在这里反应他们主管部门人也看不到。你去人社局反应或去信访局反应,才能得到合理的解答。
『贰』 教师退休社保报销比例多少
『叁』 教师退休社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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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医保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又称起付线,是指统筹基金开始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费;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给付的“封顶线”,是指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
参保人员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均要负担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病人使用有自付比例的乙类药品或自费药品时,应告知并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其中自付比例30%(含30%)以上的乙类药品和自费药品,必须经病人或家属签字后使用(急症抢救除外);凡未经病人或家属签字使用的,其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费用,属于甲类目录范围的,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属于乙类目录范围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自付,其余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属于丙类目录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目录范围的特殊医用材料费用,凡有费用支付上限规定的,限额以上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限额内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自付,剩余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外的其他特殊医用材料,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均不予支付。
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使用自付比例40%(含40%)以上的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以及自费诊疗项目、特殊医用材料,必须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精神病人须征得单位或监护人员同意),并在医疗文书上签字。急症抢救除外。
『肆』 教师退休社保怎么算
教师退休后工资待遇社保和财政的区别如下:
1、实行并轨缴纳养老保险之后,领取的退休金,由社保资金支付,实行缴纳养老保险之前,由国家财政负担;
2、实行缴纳养老保险之后,是根据本人的缴费情况计算退休金,领取的多少,关键是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和在职的工资无关;
3、实行养老保险之前,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比例进行计算的,但是事业单位职工,刚刚实行缴纳养老保险,还不能全部按照缴费计算退休费,会出台过渡办法,不会影响退休金的水平,并且略有提高。
备注:退休后养老金的发放,与退休前的工资多少无关,也与原从事的瓦工工资无关。而是以所在城市的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为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伍』 河南一级教师,2019年12月退休,42年教龄能领多少退休金
去年12月就退休了,还没有领取退休金?去问一下当地的社保中心怎么回事。
『陆』 关于河南教师退休工资的计算
给你提供一个正式文件作参考,具体详情可以到相关政府部门查询,或者寻求劳动仲裁甚至法律援助也不是不可以。
•征收标准
缴费工资×14%,其中个人5%,单位9%;11%计入个人帐户,2%计入共济,1%计入地方补充;
•偿付标准
一、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分别按下列标准领取:
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合同工
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本调节金+地方调节金+过渡性补贴
2、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临时工
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本调节金+地方调节金
3、1992年 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且于2007年至2011年期间退休的员工
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地方过渡性调节金
4、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
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其中第3、第4款所提及的员工,如属1994年7月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合同制工的,可享受过渡性补贴)
5、领取养老金期间享受综合医疗保险待遇
二、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
个人帐户积累额全部退还员工本人或转回员工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员工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费。
三、退休前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的,其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个人帐户积累额可继承。
注:
1、“缴费工资”是指员工月工资总额, 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交, 员工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交。
2、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1)按规定缴交养老保险费;
(2)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3)达到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
3、基础性养老金:退休时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20%;
4、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帐户积累额÷120;
5、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享受比例
6、基本调节金:138元;
7、地方调节金:162元;
8、过渡性补贴:只计发给1994年7月前参加工作,且退休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深户固定工、合同制工人,按1994年7月以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给付10元计算。
9、地方过渡性调节金:2007年退休的为250元,自2008年起每晚1年退休的递减50元;
10、丧葬补助费: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11、一次性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12、一次性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非因工死亡申领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须知
[申请条件]
1、员工已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或正享受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员工系退休前非因工死亡或退休后死亡,且已在医疗保险窗口结算医疗保险费用。
[偿付标准]
一、丧葬补助费:员工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员工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注:供养亲属的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申报材料]
1、《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审核表》原件一式两份(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死者本人或其继承人、供养亲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发展行或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有供养亲属的,还应提供供养亲属户口簿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及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原件一份;
5、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应提供其居住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申领程序]
养老保险窗口在每个工作日内受理死亡待遇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现场核定待遇,开具《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决定书》,并在受理之后15日内完成支付。
[其它]
一、退休人员死亡的,须在死亡后30日内到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窗口申请办理社保结算手续。
二、离休人员死亡的,须在死亡后30日内到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处申请办理社保结算手续。
『柒』 退休教师社保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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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至少累计缴纳满15年社保,不过多缴多得,退休后(男60,女55)就可以享受养老待遇。就目前而言,任何人累计买十五年社保,就可以在退休时享受当地退休养老待遇。
养老保险不足的需要补缴的。
『捌』 教师退休后的工资是不是在社保领
1.公立学校的教师不参加社会保险,退休后由财政局发养老金。退回休前的工资比退休后答的养老金高。
2.私立学校的教师要参加社会保险,退休后由社保局发养老金。退休前的工资比退休后的养老金低。
详情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
『玖』 教师退休后怎么领社保
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算?
事业单位编制的教师离职后,根据劳社部发〔2001〕13号文件规定,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
1、退休金:需要在缴纳养老保险达到15年以上、而且达到退休年龄时才可以领的,而且不是到单位领、是到社保机构领。
2、辞职:还不能领退休金,能办的只能是继续交社保中的养老保险,等到达到退休年龄后才能领退休金,所以:现在还说不上退休金的事、只有社保的事。
3、“有人说退休金和社保不对口,所以辞职后作废,还需要从头缴付;还有一种说法是,视同缴付,由退休金转为社保。哪一种说法是对的?”:
(1)“有人说”说的不正确;
(2)不是需要从头缴付:如果你辞职后有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为你交社保;如果没有新单位,辞职后可以自己继续交社保到可以退休时止;
(3)但是,由于教师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如果你辞职后是到企业就职或是自谋职业,缴费的比例和数额会有所变化。
(4)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在缴到一定年限、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转为”退休金,但退休金不会转为“养老保险”或社保的。
(5)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国家实行社会化养老之前你的工作年限,视为已经按社保制度缴纳、不再向前追缴。
4、“如果视同缴付,手续如何办理?”:是否视同缴费、视同缴纳的年限从何进起算:不用你办手续,而是单位的会计早已核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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